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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4日出生的宝宝(2022年4月28日出生的男宝宝命运如何)

发布时间:2023-11-19 02:30:45作者:往事如风来源:网友投稿

2022年4月28日出生的男宝宝命运如何(2022年4月28日出生的宝宝)

2022年4月28日出生的男宝宝命运如何

不同的人在人生当中的感受也都是不一样的,所有的人都是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亿个好的命运,希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很多人的幸福就是看着自己的孩子平安健康的长大,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人生,所以很多父母也会关注自己孩子的五行命理。

八字五行查询

【宝宝八字】壬寅 甲辰 辛亥

【出生阳历】2022年04月28日

【出生阴历】壬寅年三月廿八

【五行】水木 木土 金水

【十神】伤官正财日元正财正印伤官

【命格】正印格

日柱命理命论

【日干心性】心胸宽广,机智灵敏,喜欢照顾他人,聪明,有官运,或者驾驭他人,但是为人操劳,冲动易怒。

【日干支层次】[壬子][下等]坐刃坐劫财,水太旺,漂亮。女命不会持家,有多少花多少,花心;男命好色,若经商发财,发多少失多少。

【日干支分析】幼年显灾,中年衣食丰足,男有好妻,身闲心劳,多喜多忧,奔波事业;兄弟少力,六亲冷淡,勤奋自立;女人贤能,防止嫉妒。

人生整体命运

这一天出生的宝宝,人生命运是非常不错的。他们性格坚强,做事负责,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让他们的人生丰富多彩。他们一生财运亨通,富贵不愁,贵人运极好,无论从事哪一行都会有贵人相助,事业不愁不成功。他们年纪轻轻就有不错的发展成果,富足而快乐,子女也是大有作为,家运昌隆,日子越来越富裕,后半生大富大贵。他们能够享天伦之乐,福气满满。

2022年4月28日出生的宝宝

2021年4月28日出生的男宝宝

时光匆匆,一年又过。

这一年里,无数悲欢离合在上演。

有人来了有人离开,很多在荧幕上熟悉的形象今年也猝不及防的离开了我们。

每一位都让人觉得可惜。

01、朱子聪(1952-2022)

朱子聪享年70岁。

这个名字,很多人不熟悉,但他的声音,很多人都知道。

作为TVB的老牌配音演员,朱子聪的声音出现在很多经典作品中。

周星驰的作品《九品芝麻官》里,大反派方唐镜的身影就是他。

另外,《黄飞鸿系列》中的黄飞鸿也是他的作品。

他1970年进入TVB,以音色好,吐字清楚,风格多变著称。

他进入电视台,工作勤恳,深得好评。

不过,近年来,他的身体一直不太好。

今年去世,让人惋惜。

02、张洁(1937年4月27日-2022年1月21日)

1月21日著名作家张洁在美国去世。

张洁是第一位得长篇、中篇、短篇都获得了国家奖项的作家。

她的《爱,是不能忘记的》,《沉重的翅膀》等蜚声海内外。

我国唯一两次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作家还是她。

在国际上,她的影响也极大。

张洁为人洒脱。

进入晚年之后就开始处理自己的个人物品。

她大范围的邀请自己的朋友,衣服、首饰、画等等,让他们到自己家来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

只要朋友看上了,她都送。

她还把自己的新建、日记,甚至照片手稿全部销毁了。

她女儿甚至为此抗议过很多次:“你不能这样,照片总要留啊。”

对此,她说:“我不爱麻烦别人,这些事,我也先安顿好才行。”

2014年,她和女儿赴美国生活,2022年1月去世。

一生潇洒。

03、 刘学州15岁

刘学州是个孩子。

2021年12月在开始在网上寻亲。

但没想到他的父母根本不接纳他,口口声声说他是为了自己的财产。

舆论对这个孩子也不够友好。

15岁的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希望和失望之间的巨大落差。

他得了抑郁症。

为了自证清白,他1月24日留下一封信,离开了。

他才15岁,还没有来得及真正看清世界的美好,就匆忙离去。

这是最让人觉得遗憾的。

04、安大魂(1990年11月29日-2022年2月3日)

安大魂是位歌手。

2017年参加了《中国有嘻哈》。

虽然没有进入决赛,但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和大大咧咧的个性很圈粉。

很多网友都称从她身上看到了女性在新时代的乐观和坚强。

但实际上,安大魂的原生家庭一直不那么幸福。

她快乐的外表下,是不安的灵魂。

2018年,她就发现了自己的不妥。

虽然经过抗争,但最终还是留下一封信,离开了这个她又爱又恨的世界。

05、常枫(1923年4月6日一2022年2月6日)

1994年的《倚天屠龙记》中,仙风道骨的张三丰让人印象深刻。

他的扮演者就是老戏骨常枫。

常枫出生于1923年,金马金钟各获得3次,还获得过一次上海电影节最佳男主角。

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拍这部戏的时候,老先生本人已经71岁了。

在现场,他所有的动作戏都是亲自上场,让人佩服不已。

2019年,他还凭借精湛的演技在《拂乡心》中获得了男主。

其敬业精神可见一斑。

2021年,在蔡明亮导演的的新片《月亮树》中,他依旧坚持表演。

甚至还坚持出席了首映礼。

他把一生奉献了给了电影。

2月6日,他在睡梦中离去。

06、陈亮声(1933年一2022年2月28日)

陈亮声是斯琴高娃的再婚丈夫。

他在53岁的时候,对斯琴高娃的一张照片一见钟情,当年斯琴高娃36岁。

托朋友找到斯琴高娃,热烈追求。

陈亮声是国际上极有声望的的音乐家,也是卓有成就的指挥家。

对斯琴高娃呵护备至。

两人1986年结婚,两人在瑞士定居,每年回国。

但两人年纪毕竟相差太大,2月陈亮声先生离世,享年89岁。

斯琴高娃目前在瑞士定居,生活无忧,状态很好。

07、王蓓(1931年4月28日-2022年3月1日 )

著名演员王蓓,是我国著名老艺术家。

在《马兰花》、《飞刀华》、《大浪淘沙》中都有她的身影。

尤其是《大浪淘沙》中的谢辉,英姿飒爽,让人印象深刻。

王辉和著名演员白桦是恩爱夫妇。

2008年,王蓓罹患了阿兹海默症,唯一记得的人就是白桦。

2019年,白桦去世的时候,最不放心的就是妻子。

两人的爱情让人感动。

08、祝文君(1966年8月16日-2022年3月1日)

爱看港片的人一定对祝文君不陌生,她就是《食神》里的女记者。

祝文君性格开朗,进入TVB第一份工作就是记者。

而后开始在各个电视中客串,成功出圈。

祝文君在去世之前很久已经罹患癌症,但她坚持没有对朋友提起。

直到最后她离世,很多朋友才知道。

非常坚强。

09、金迪(1933年2月25日-2022年4月3日)

金迪原名金慧琴,是著名的老艺术家。

《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里就能看到她精彩的表演。

2021年金老师还在纪录片《演员》中出镜,风采不减,优雅依旧。

美了一辈子。

10、曾江(1934年9月2日-2022年4月27日)

曾江家境优越,伯克利大学建筑系毕业。

1963年30岁才正式进入娱乐圈,因为气质过于洋气,在早期没有遇到合适的角色。

直到1983年《射雕英雄传》的黄药师,才让他脱颖而出。

他这一版的黄药师也被誉为最佳。

他共有3次婚姻。

第一次10年和著名演员蓝娣。

第二年和作家邓拱璧,也是10年。

1994年和演员焦娇,这一次他们携手白头。

曾江的离去比较突然,他是在酒店独自离开的。

前一天晚上还和子女通话,状态良好。

让人遗憾。

11、刘子枫(1938年11月30日-2022年5月7日)

刘子枫是我们著名表演艺术家,毕业于上戏。

他塑造了很多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

虽然都是配角,但每个角色都闪闪发光。

他和杨在葆、乔榛、濮存昕并称为“影坛四君子”。

其风骨和艺术修养一直为人称道。

12、秦怡(1922年1月31日-2022年5月9日)

秦怡是我国著名艺术家,第一届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女演员奖,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终身成就奖。

自从1938从艺以来,秦怡就是德艺双馨的代表。

她第一任丈夫是陈天国。

陈天国脾气暴躁,酗酒,还家暴,甚至要把秦怡才出生的女儿送人。

忍无可忍,秦怡离婚。

之后她和金焰结婚。

两人感情很好,但金焰因酗酒引发胃出血一直卧床,她本人又被查出癌症,日子一度艰难。

好在,她的坚强和努力,让她不仅照顾好了丈夫,自己更是战胜了癌症。

晚年即使一头白发也风采依然。

2022年1月28日她还迎来了百年生日。

虽然她不在了,但精神一直会鼓舞着后来人。

13、蓝天野(1927年5月4日-2022年6月8日)

蓝天野是著名艺术家,尤其是话剧表演功底非常了得。

在人艺舞台上,他塑造了武术经典的形象《蔡文姬》董祀、《北京人》曾文清,还有《茶馆》都是佳作。

68岁在《封神榜》中扮演的姜子牙也是形神兼备。

94岁时,他获得了中国戏剧界的“七一勋章”。

这也是对他艺术生涯最好的肯定。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选择了顺其自然,放弃治疗。

享年95岁。

14、季东燃:(1985年7月30日-2022年5月16日)

季东燃毕业于北电,长相英俊,曾拍摄《武动乾坤》和《云难虫谷》等作品。

虽然前期的演艺事业并不顺利,但近些年来,已经慢慢有了起色。

尤其是在大热的《云南虫谷》中,他的扮演的角色分量很重。

但今年6月,他的好友刘芮麟透露了他的消息,人们才知道他不在了。

据悉,他是因为心脏病引起的突发状况。

37岁的他原本有大好的未来。

一切结束的太快了。

15、李崇霄(1971年4月7日-2022年6月22日)

李崇霄堪称著名的黄金配角。

1994年出道,虽然很多人叫不上他的名字,但他的脸大家都认识。

在娱乐圈20年,口碑极好。

有着《妯娌的三国时代》、《李春天的春天》、《搭错车》等代表作。

李崇霄的妻子是外籍,两人结婚多年非常恩爱。

现在天人永隔,让人叹息。

16、罗启锐(1952年11月30日-2022年7月2日)

罗启瑞是香港著名导演。

《岁月神偷》《秋天的童话》都出自他的手。

他离世前,一切正常,一次相关疾病都没有被查出。

最后,在突然之间因为心脏病离世。

分别总是让人猝不及防。

17、刘伯勋(1981年3月11日-2022年7月1日)

刘伯勋是大家熟悉的青年演员,41岁。

酷爱运动,离世前一天还在朋友圈发布自己买了新球鞋。

日常生活也可以看出,他经常跑步。

他酷爱健身获奖无数。

部队文工团出来的他,身体素质相当好。

他与演员王茜华曾多次合作。

《女人进城》《女人当官》口碑都非常好。

更让人难过的是,他的小女儿还不到一岁。

从此只能依靠照片想象爸爸的样子了。

18、蓝琼缨(1943年-2022年6月11日)

作为赌王的二太太,蓝琼缨虽然低调,但却培养出了赌王家的接班人何超琼姐妹。

她14岁嫁给赌王,生下4个女儿一个儿子。

虽然一生富贵,但在大家庭中的酸甜苦辣可能也不足为外人道。

赌王去世时,她就已经消瘦憔悴,需要搀扶和坐轮椅了。

今驾鹤西去,这一生的荣辱富贵也都随风而去了。

19、陆树铭(1956年8月15日—2022年11月1日)

陆树铭可以说是所有关羽扮演者中最成功的。

只有他扮演的时关羽,以后的演员扮演的都是他。

而他也成为了关羽的代言人。

但这也制约了他的演艺事业,他很难从这个角色中摆脱出来。

陆树铭重义气。

在得知扮演张飞的演员李靖飞中风瘫痪后,他全力承担了李靖飞的医药费和生活费,还将他安排到自己准备养老的养老院。

他自己有肾病,母亲还患有双癌。

很多人都说他晚年热衷商业活动,实际上他是在为医药费奔波。

11月1日,他因病去世。

让人遗憾的是,他离世不久,他一直帮助救治的李靖飞也在11月24日随他而去。

英雄气短啊。

20、林秋离(1960年8月21日-2022年12月11日)

林秋离是著名音乐人。

一手捧红了阿杜、林俊杰等歌手。

《哭砂》、《谢谢你的爱》、《听海》、《剪爱》这些经典的歌曲也是他的作品。

根据他太太熊美玲透露,他受肝病困扰已经8年多了。

为了父亲能延续生命,他大儿子选择了捐肝救父。

但接受手术后,他就被送入了加护病房。

手术10多天后,他还是没能战胜病魔。

但相信在他的生命中,始终感受到的是爱和温暖。

小结

生命对每个人都是珍贵的。

希望每个人都能好好生活,认真生活,用力去爱去感受。

不负此生。

2022年4月28日是什么命

这是一起涉及亿元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异议案例。

评估报告出来以后,被申请执行人一般都会认为评估太低,于是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一般会驳回异议请求。当事人当然会继续不服,向上级法院复议,上级法院要么直接裁定,要么就会发回重审。但最后的结果,大概率还是会驳回异议请求。

因为异议的支持理由,一般都比较严格,比如评估范围不对,评估人没有资格等等,但实际情况中,很难找到这样的硬伤。至于对评估方法是否合适,评估期限是否合理,这些小事情,法院会推给行业协会作一个答复了事,也弄不出什么大风浪来。

所以,异议的最后结果,很可能会拖延时间,被执行人会支付更多的逾期利息。


附: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营口雅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宝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裁定书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8执异116号

异议人(被执行人):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赵永利,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郎玺光,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明铭,该公司员工。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号1幢B2座。

法定代表人:滕海军,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杨洋,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静怡,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营口雅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营口市金港公寓。

法定代表人:赵永利,经理。

被执行人:刘宝福,男,1970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营口雅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宝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裁定驳回其异议请求。

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省高院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异议人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请求:

因人民法院在进行评估过程中存在评估程序违法、评估机构评估方法错误、评估收费存在申请执行人向评估机构利益输送的违法行为等违法问题,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偏离资产价值,请求依法确认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2020)第1016号《评估报告书》不能作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拍卖保留价的依据,依法另行委托鉴定机构对案涉房产进行评估。

请求依法剥夺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参与司法评估的资格。

请求依法查处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利益输送的违法行为。

事实及理由:

执行程序违法。

《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评估程序违法,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鉴定报告依据的证据系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单方提供,未经人民法院质证,依据法律规定不得作为鉴定依据;

异议人书面申请异议后,人民法院不立案审查,程序违法。

关于鉴定方法错误的根据和理由。

《评估报告书》鉴定机构承认只采用了利益法进行了评估,对于比较法只进行了法定概念的陈述,没有采用比较法进行评估,没有说明并陈述理由,说明对比较法进行取舍鉴定机构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对于估价对象的同类房地产是否有较多交易,评估机构根本没有进行调查,极不负责。

关于收费。

关于收费的程序问题,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没有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收费标准,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收费程序违法;

关于收费的依据,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没有向当事人或人民法院公示其收费标准,收费时没有向人民法院下发收费通知;

关于收费的计算方法,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评估报告中没有说明收费的计算方法,在异议人提出异议后才明确是乱收费行为,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超出收费标准收费多达53.9万元至62.9万元之间。

由于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方法错误导致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不能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应当另行选择鉴定机构进行。

在当下疫情严重的时期,人民法院拍卖资产必将导致资产被低价处置,严重损害异议人公司的利益,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异议人的异议请求。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答辩称:

评估所需材料均由法院依法调取和审查,万隆公司对于评估材料未提出任何反驳证据,亦未予以否认,评估程序不存在任何严重违法情形;

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依据充分,符合房地产评估规范,万隆公司无任何证据证明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评估报告已经“专业技术评审”确认,万隆公司无权再次就评估事宜提出异议,无权要求重新评估,且本案也不存在应当重新评估的法定情形。

本案的评估价格已经过市场的检验,证明根本不存在万隆公司所谓的“估价过低”情形。

所谓华冶集团通过“利益输送”达到抬高评估价格的目的,纯属以己度人的恶意诬陷;

评估机构收取评估费用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评估机构并未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的方式计取评估费(尽管并无法律禁止按照评估标的物分别取费),而是采取了“合并取费”方式。且,评估收费问题也并非应当重新评估的法定情形;

本案的网络拍卖价格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确定了“网络拍卖优先原则”,本案应优先适用《网络拍卖规定》。

网络拍卖的一拍保留价应不低于评估价的70%,本案的起拍价符合法律规定;

万隆公司的本次异议属于重复异议,本质上仍然是认为评估价格偏低的评估异议。

万隆公司提交的省房协“回复”,不仅不能证明其观点,反而更加有力的证明《评估报告》所采用的评估方确。

本院查明,原告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营口雅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宝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日作出(2015)辽民一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判决:

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168,506,039.33元;

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付以下工程款利息:以工程款138,445,680.33元为本金,自2014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2月6日止的利息;以工程款133,417,420.33元为本金,自2015年2月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工程款8,725,746元为本金,自2015年7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工程款4,362,873元为本金,自2016年7月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以上利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营口雅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宝福就本判决第一项及第二项确定的给付款项向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工程款就万隆广场一期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各方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1日作出(2019)最高法民终612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辽执76号执行裁定,裁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辽民一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由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作出(2020)辽08执23号通知,通知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营口雅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宝福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9:00在本院摇号室随机选择评估机构,请按时参加,无故缺席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由人民法院随机选择评估机构。

2020年10月21日,本院技术处作出(2020)营中法司辅委字第0911号鉴定机构选定确认书,经随机方式,选定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标的物进行鉴定。

再查,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营忠评字[2020]第1016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估价对象为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广场××房的二十三处商业房地产。

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对此评估报告提出异议,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作出对《对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的异议书》的说明,关于异议人称“鉴定报告依据的证据未经质证,不应采信”、“鉴定机构收费严重不合理”、“评估结果严重失实”,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认为均不成立。

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提出对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的异议书说明的意见,请求人民法院另选评估机构对案涉资产进行评估。

本院于2021年3月10日作出(2020)辽08执23号通知,通知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营口雅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宝福鉴于案件具有专业性,本院决定由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鉴定评估报告的合理性,限十日内上交鉴定费用,逾期不交,视为对原评估报告认可,再次提出异议本院不予受理。

本院于2021年3月13日向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出具委托书,请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专业技术评审人员组成专家组对上述评估报告给予专业技术评审意见。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于2021年4月22日向本院出具《关于组织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情况的回函》及《涉执房地产司法处置估价报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

本院于2021年4月29日向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去函,2021年4月28日收到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作出的《关于组织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情况的回函》,函中对涉及的问题答复不明确,请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针对当事人提出的5项异议予以明确答复。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于2021年5月13日回函称,其在4月22日作出的《关于组织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情况的回函》中,针对异议人提出的五项异议,其专家都给予了专业技术的答复,本次收到本院函后,其专家再次进行讨论后的意见和4月22日回复函没有变动,仅供本院工作中执行参考。

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2日提出关于请求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对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2020)第1016号《评估报告书》采用的评估方法及收费是否合理进行明确的申请。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于2021年10月15日作出《关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的回复》,载明:

关于鉴定方法。

针对能否采用比较法的问题,在现有资料前提下未选用比较法是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相关要求的;针对被执行人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提供的案涉房地产交易合同是否应予采信的问题,应由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定。

关于收费问题不属于专业技术评审范围的事项。

又查,2022年8月26日,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向本院“回函”:

陈智辉(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22)未在其注册单位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人事档案未在注册单位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注册,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现场勘察情况说明》表述及其提供的相关附件表明,吴忠志、陈智辉均全程参与了对估价对象的价值评估工作,具体包括现场勘察、拍照、搜集相关资料、搜集成交案例、房地产现值测算过程等。

本院认为,关于执行程序是否违法问题,本院在评估时已通知异议人提交相关评估材料,评估机构亦四次通知法院补充相关材料,异议人未在期限内向评估机构、本院提交的应承担相应的后果。

评估报告作出后,异议人针对评估报告所提出的鉴定报告依据证据由申请执行人单方提供、未经质证不得作为鉴定依据;

评估鉴定机构收费不合理,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评估报告限定5日内提出异议的期限严重违法;

重新鉴定的法律和事实依据等异议,评估机构及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均予以答复。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又对鉴定方法及收费进行补充答复。执行实施部门将异议人对评估报告异议按照规定交由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答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评估所需材料为反映评估对象现实状况的相关材料,因异议人未提供所需材料,法院调查、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关材料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相关材料符合规定。

关于鉴定方法错误的问题,评估机构及专业协会已经予以答复,不属执行异议审查的内容。

关于收费问题,收费标准不属执行行为,不属执行异议审查内容,执行实施部门亦对评估机构询问相关收费标准问题。

评估费用与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成正比关系,评估价值高低影响评估费用多少,异议人在主张评估价值过低的同时又主张评估费用过高相互矛盾。

关于买卖保留价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本案执行采取网上拍卖的方式,起拍价为评估价的百分之九十,符合上述规定。

关于异议人请求依法剥夺营口忠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参与司法评估的资格及请求依法查处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利益输送的违法行为,均不属执行异议审查内容。

关于评估师陈智辉的评估资质及是否参与现场评估,从而影响评估报告的效力问题,经本院函询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其并未明确陈智辉是否具备资质,但查明陈智辉全程参与了评估工作。

本院认为,陈智辉已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并与忠志评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月领发工资,系忠志评估公司员工,故其作出的评估报告应予采信。

何况异议人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在本院第一次审理期间所提出的异议请求及理由中从未提出陈智辉的资质及是否参与评估工作,本着不告不理的原则,本院依法不予审查亦不违反法律规定。

综上,异议人异议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中冶置业(营口)万隆广场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

审 判 长 王延枫

审 判 员 陈 巍

审 判 员 孙胜昌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王秋贤

书 记 员 周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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