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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驭夫的八字是什么(能驭夫的八字)

发布时间:2024-03-26 12:06:01作者:浮生如梦来源:网络

能驭夫的八字是什么(能驭夫的八字)

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驭夫”能手江冬秀,胡适要离婚,她拿出菜刀捍卫婚姻

前言

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姻,被称为“七大奇事”之一。反对封建包办婚姻的胡适,却始终没有和小脚妻子江冬秀离婚。

两人一个是才子气度非凡,一个是乡野村妇举止粗俗,却始终没有离婚,原因竟是江冬秀的一把菜刀。

江冬秀和那个封建时代的很多女子是一样的,她裹着小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

江家和胡家是世交,江冬秀出生的时候,胡适还在母亲的肚子里。江冬秀的救母是胡适的姑婆,胡家和江家还带亲戚关系。

所以胡适和江冬秀两人自小便定下了亲。两家条件都不错,是当地的望族。因此胡适自小便接受了较好的教育,而江冬秀也从小被教导的温柔知礼。

胡适对这个未来的妻子没有什么感觉,但江冬秀自小便知道,自己将来是要嫁给胡适的。江冬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很少出门,但是她很喜欢往胡家跑。

江冬秀温柔识礼,胡适的母亲也很喜欢她。胡适的母亲拿江冬秀和胡适的八字去找人算过,如果江冬秀嫁过来,对胡适是有好处的。

因此,胡适的母亲很满意江冬秀这个未来的儿媳妇。时不时的,就会把江冬秀接过来陪伴自己。

胡适长大后到上海读书,接触到了新思想。对这桩包办婚姻愈发厌恶,内心里也看不上江冬秀这个媳妇。

但是胡适的母亲很喜欢江冬秀,总是在寄给胡适的信中提到江冬秀如何照顾自己。久而久之,胡适也很感激江冬秀对母亲的照顾。

尽管胡适的内心很感激江冬秀,但他还是掩不住对江冬秀的嫌弃。在胡适看来,江冬秀的文化水平不高,和自己没有共同语言。

江冬秀给他写信,他直白的对江冬秀说:“你应该没有读过多少书吧,从你的文章遣词造句中就能读出来。”

江冬秀收到信十分伤心,她知道自己这是被胡适嫌弃了。但江冬秀虽然是旧时代的女性,却也是个极有脾气的。

江冬秀开始看书,同时她也不再给胡适写信。胡适收不到江冬秀的信件,又开始在写给母亲的信中旁敲侧击,问母亲为什么江冬秀不给他写信了。

江冬秀在胡适母亲的催促下,才又给胡适写去信。胡适在上海的这几年中,两人一来一回的保持着书信联系。

胡适到国外留学后,遇到了外国红颜知己韦莲司。胡适和韦莲司陷入热恋,两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有共同语言且情投意合。

胡适鼓起勇气给母亲写信,想要解除和江冬秀的婚约。

胡适的母亲收到信后震怒,给胡适回信:“不回来参加婚礼,就等着回来参加老娘的葬礼!”胡适是母亲孤身养大的,他对母亲十分孝顺。收到母亲的信,胡适当即含泪辞别韦莲司,回国结婚。

胡适回国后,韦莲司为了胡适终生没有嫁人,而胡适也在一生中给韦司莲寄去了几百封情书。

回国后胡适提出,结婚可以,但必须按照西式婚礼办,不磕头不拜堂。胡适这样说,本以为江冬秀不会同意,婚礼就可以再次拖延。

谁知令胡适没想到的是,江冬秀竟想都没想,一口答应了下来。胡适的母亲觉得委屈了江冬秀,江冬秀却说,不过是一个仪式罢了。

按照西方的仪式,江冬秀应该找一个伴娘。胡适给江冬秀介绍了曹诚英当伴娘。

婚后,胡适在北大工作,江冬秀作为贤内助,将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江冬秀是个善良的女人,她时常会接济吃不上饭的穷人。

胡适听说后,对江冬秀大加赞扬。胡适自己也是个乐善好施的人,无论是朋友来家里借钱还是吃饭,他都很大方。

这一点,夫妻两人倒是相合。

江冬秀和胡适结婚后,对胡适的家里人也是百般照顾。一次胡适的嫂子找江冬秀要皮马甲,江冬秀找了很久没找到合适的料子,就将自己的皮衣拆掉做成了马甲给她。

随着时间一长,江冬秀和胡适两人的相处也越来越融洽。虽然时常拌嘴,却也过得还算安稳。

直到1922年,胡适向北大请假一年,到杭州养病。江冬秀很想跟去照顾胡适,但是她还要照顾家里,无奈之下只得作罢。

恰巧当时曹诚英在杭州,曹诚英又和胡家有亲戚关系,所以便由曹诚英来照顾胡适。江冬秀得知后,还写信给胡适:

有她照顾你我很放心,只是她身体也不好,不要总让她做饭,还是请个厨子吧。

江冬秀不知道的是,胡适一到杭州就租下了两间房子,和曹诚英住在一起,两人过的是夫妻一般的生活。

有朋友来拜访时,胡适和曹诚英也毫不避讳的手拉着手。大家都为胡适找到真爱高兴,谁也不会说什么。

直到徐志摩看不下去了,暗示了江冬秀一下。江冬秀得知后,给胡适写信骂他。江冬秀性格强势,生起气来很吓人。

胡适本来是没打算和曹诚英长久的,这件事,胡适在自己的日记中提过:曹诚英只是暂时的。但是胡适是真的想和江冬秀离婚。恰巧此时,曹诚英给胡适来信说自己怀孕了。

胡适此时住在北大,不敢回家。收到曹诚英的信,胡适有了离婚的勇气,于是他先让朋友石原皋帮忙去家里试探一番。

石原皋来到胡适家里后,江冬秀一看他孤身前来,便知道他是胡适派过来当说客的。石原皋还什么都没有说,江冬秀就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开始哭诉:

“我自小和他定亲,等了他十几年,熬成了老姑娘才嫁过来。如今我为他生儿育女,为他操持家里。他有了新欢却想和我离婚。你告诉他,门都没有。”

石原皋身为胡适的朋友,自然也知道江冬秀平日里有多能干,把家里操持的井井有条,让胡适安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平日里胡适的朋友来做客,江冬秀也不厌其烦的做一大桌子菜招待。

石原皋本来是给胡适当说客,劝江冬秀离婚的。但是听了江冬秀的哭诉后,他来之前排练好的词,实在是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如此,石原皋只能同江冬秀告辞,回去和胡适复命。

如此,胡适只能硬着头皮回家。胡适回到家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拿起手边的东西就向他扔去。

胡适说她举止粗俗不懂文雅,江冬秀冲到厨房,拿起菜刀架在孩子身上,对胡适说:“你要是离婚,我就先杀了两个孩子,再自杀。”

胡适从来没见过江冬秀这样。平日里,江冬秀虽然性格有一些强势,但是对他是很温柔体贴的。现在江冬秀拿着菜刀的样子,实在是把胡适吓到了。

胡适站在原地不敢吭声,江冬秀见他不说话。又把孩子推到一边,抡起菜刀向着胡适砍去。

胡适吓得赶紧喊:“不离了,不离了!”江冬秀这才作罢。

而曹诚英这边,以为自己怀了孕就可以嫁进胡家了,还在等着胡适的回信。左盼右盼,曹诚英终于等来了胡适的回信,信中胡适给曹诚英写了两句诗:“忽闻河东狮吼,拄杖落手心茫然!”

无奈之下曹诚英只能给远在国外的哥哥写去信件哭诉,哥哥劝她把孩子打掉,继续学业,不要为了胡适耽搁自己。

曹诚英听从哥哥的建议,将孩子打掉。结束了这段恋情。

江冬秀不仅在自己的婚姻上有主见,而且很有侠女风范。

北大教授梁宗岱在成名之后想要和发妻何氏离婚。何氏找到江冬秀哭诉,江冬秀听后勃然大怒,她当即决定给何氏做主。

于是,在江冬秀的帮助下,何氏将梁宗岱告上法庭。在法庭上,江冬秀义正言辞的摆事实讲道理,将梁宗岱一个北大教授说得哑口无言,最终成功帮何氏保住了婚姻。

胡适听闻此事后,称赞江冬秀有侠女风范。

1949年,江冬秀跟随胡适到美国。虽然生活贫困,但是江冬秀却将胡适照顾的很好。她换着花样的给胡适做家乡菜。胡适好交友,不少朋友来家里蹭饭吃,江冬秀也不厌其烦的做出一大桌子菜来招待他们。

一次,胡适不在家,家中忽然闯入了一个盗贼。江冬秀只会“go”一句英文,她拿着菜刀大喊“go”,将盗贼吓得转身逃走。

胡适得知后十分骄傲,多次和朋友提起此事,称赞妻子的英勇。

1962年,胡适在主持会议时突发心脏病,溘然长逝。江冬秀听闻后匆匆赶来,几次在胡适的遗体前哭晕过去。

胡适的初恋兼红颜知己韦莲司听闻噩耗将这些年与胡适之间的信件寄给了江冬秀。江冬秀翻看才发现,胡适这些年一直没有中断和韦莲司的联系,给韦莲司寄去了上百封情诗。

斯人已逝,江冬秀知道,韦莲司是胡适很重要的人。于是,她将韦莲司的照片放进的胡适的棺材中。

1975年,江冬秀去世,死后她和胡适合葬在了一起。

尾声

张爱玲曾经说过,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姻是旧式婚姻幸福的典范。

两人的婚姻之所以能够持续下去,得益于江冬秀对婚姻的坚持,也离不开胡适的维持。

胡适\u0026江冬秀:婚姻是一场双人舞,一个人“驭夫有道”有什么用?

1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多自媒体人热衷于追捧江冬秀,说江冬秀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她的见识和气概不是一般的女子能够企及的,她是靠自己的人格魅力把胡适征服了。

还有很多人追捧江冬秀的“驭夫之道”,说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遇到关键问题时绝不含糊,捍卫婚姻时更是有魄力、决断力,刚柔相济,值得学习。

论证江冬秀“有魄力”的一个例子,来自一则坊间传言:说是1923年,胡适到杭州烟霞洞养病,遇到了年轻貌美的曹诚英。双方引为知己,他们很快坠入爱河,过起了神仙眷侣般的小日子。

胡适回到家以后,鼓足勇气,向江冬秀提出了离婚。江冬秀听闻此言,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把菜刀,撂下一句话:“要离婚可以,我先杀死两个儿子,然后自杀!”吓得胡适立即偃旗息鼓,断了离婚这个念头。

还有一个例子,说的是胡适一家在美国纽约时,住的是五楼的公寓。有一天,胡适不在家,有贼从窗户里爬了进来,当时江冬秀正在做饭,突然看见了贼。她受到惊吓的同时,迅即走到大门口,拉开门,义正辞严地对贼说了一个英文单词:“GO!”

盗贼他愣在原地好一会儿,然后就真的顺着江冬秀的指示出去了。江冬秀关上房门,折回厨房,继续做她的饭。

也是这些无从考证的奇闻轶事,让胡适和江冬秀成为了传奇搭配。胡适成为了怕老婆的代表,江冬秀则被人捧为“最悍的女,最贤的妻”。

诚然,江冬秀的确有很多值得女性学习的东西,但她之所以能收获一份能善终的感情,最重要的原因难道不是因为她运气好,嫁的人是胡适,而不是渣男么?

以江冬秀那样的性格、脾气、见识、文化水平,如果她嫁的人是徐志摩、郁达夫、鲁迅,那她估计早自杀好几回了吧?

都说“爱是天时地利人和的迷信”,这里的“人和”指的是两个人共同的努力。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居然会认为一个女人单靠自己的性格魅力、努力就可以收获完满的婚姻?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哪有嫁给谁都会幸福的女人,明明你嫁的那个人也很重要好么?

2

第一次看到胡适和江冬秀的合影时,我差点从床上滚下来。

胡适长得清秀、温文尔雅,看起来特别温和,而江冬秀乍看一下,有点像他妈。纵然是我这样骨子里很反感相貌歧视的人,也忍不住想调侃一句:“放开那个男人,让我来!”

关于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张爱玲说:“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夏志清说“我总觉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们一代宗师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

李敖见识过江冬秀这位小脚老太的脾气与见识后,曾叹息:“认识江冬秀,才知道胡适有多伟大。”

唐德刚多年近身陪伴胡适,他说江冬秀是“千万个苦难少女中,一个最幸运、最不寻常的例外”。

唐德刚初见胡夫人,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望的意味”,因为对方是一位圆圆胖胖的普通老太太,与之前想象相去甚远。

当然,之后,大家也都发现江冬秀多有长项。

一段在世人看来很不般配的婚姻,也能走到最后,人们当然试图要从中找出点女方有诸多闪光点的证据,来证明胡适能与她相伴到老是有原因的。

只是,在我看来,江冬秀之所以能与胡适白头偕老,是因为她足够幸运,遇到的是胡适这样一个人。

3

胡适和江冬秀,是因“父母之命”结合的。

胡适12岁时随母亲到姑婆家看民间的社戏,适逢江冬秀的母亲也来了。

江母看到小胡适眉清目秀,聪敏伶俐,就有意招他为女婿。

唉,真的很清秀

真的很清秀

胡母一开始未曾答应,她考虑到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还属虎,当地有“女大一岁,不是妻”“属虎的女人是母老虎”的说法。

江母才不考虑这些,她只一意招胡适为婿,就托胡适的本家叔叔为媒。这位媒人说动了胡母,于是就合一下八字试试。

不料,两个人的八字正相合,一来二去,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就定下来了,也未征得胡适的同意。那年胡适太小,等他到了明白“结婚”这两个字含义的年龄,已经是木已成舟了。

每次看到此节,我都在想:也许江冬秀的彪悍基因就是来自母亲。

换做一般的脸皮薄的人,被胡母拒绝以后,也便作罢,不再死缠烂打了,但江母居然一会儿去合八字,一会儿出动媒人,愣是让胡母点头同意了这门婚事,大有一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

摘掉眼镜的话,少年胡适也是个小鲜肉啊

订婚之后,胡适就赴上海上学去了。胡适是个学霸,没过几年就考取了公费留学生,准备从上海坐船去美国。眼看人就要跑掉了,江冬秀家提出来要结婚。

胡适回信给母亲,列举了六大不结婚的理由,固然有目前家境不好、学业未成等理由。那封信写得言辞激烈,甚至可以说是出离愤怒。说到底,胡适对这份包办婚姻非常不满。

之后,胡适在美国遇到了红颜知己韦莲司,虽然跟韦莲司情意绵绵,但胡适还是坦白地告诉她,自己是要回去结婚的。

1917年,26岁的胡适回国与江冬秀完婚。

胡适之所以选择与江冬秀完婚,我觉得原因主要有二:

第一、他对母亲向来十分孝顺,因此,不愿违背母亲的意愿,使母亲伤心;

二是胡适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他一直恪守君子之道,为了顾及自己的社会形象,他不能也无法抛弃和伤害等待自己多年的未婚妻。

在当时自由恋爱风气兴起后,胡适并未像其他新青年一样,扛着“反对包办婚姻”的大旗撕毁婚约,而是选择了妥协。

对此,胡在后来的日记中写道:“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男人抛弃订好婚约的妻子,大概是会引来“人神共愤”的吧?

胡适的性格不像鲁迅,那么爱憎分明、热烈决绝,他理智而温和,一生想“求全”,在“两害相权取其轻”。

当然,说胡适与江冬秀完全没感情也是不客观的。

胡适在美国期间,每次写家书都不忘叮嘱母亲,督促江冬秀多给他写信,让她多看书、习字、不要再裹小脚。

可以想见,他其实一直在为和未婚妻成婚做准备,所以才会费尽心机“培养”她,希望她能跟上自己的脚步。

新婚后的日子,胡适和江冬秀过得还不错,胡适还写了一组《新婚杂诗》,记录他这段日子的心情,其中有几句是这样:

记得那一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态炎凉;锈了你妆奁中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只有那陈年的爆竹呵,越陈却偏越响!

这几句情意绵绵的诗,看得我鸡皮疙瘩掉一地,这不是“徐志摩上身”么?

当然,这可能也与胡适初尝“安全合法、合乎道德的性”有关,也可能是因为文人的矫情病犯了,因为胡适也曾写过一封信给他叔叔,信里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他还在信里再三要求他叔叔看完这封信之后将它毁掉。

也许,此时的胡适对江冬秀,也是一种很矛盾的心态吧?精神上、灵魂上对她不够满意,身体上、生活上又开始习惯了她的存在。

4

胡适回国后,北大校长蔡元培一直写信来催他动身前去任教,他愣是在家待了一个月才启程前往北平。

到北京之后,他也多次写信给江冬秀。

比如写这样的:“你为何不写信与我了?我心里很怪你,快点多写几封信寄来吧!今夜是三月十七夜,是我们结婚的第四个满月之期,你记得么?我不知道你此时心中想什么?你知道我此时心中想的是什么?……我昨夜到四点多钟始睡,今天八点钟起来,故疲倦了,要去睡了。窗外的月亮正照着我,可惜你不在这里。”

要不是看署名,我会觉得这段文字像是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

到北平后,胡适一直催江冬秀快点到北京来陪他。胡适的母亲当时已经生病,想让儿媳留在老家照顾自己,所以不大同意。胡适开始撒娇,说你不让江冬秀来陪我,今年暑假我就不回去了。

终于,1918年夏天,江冬秀到了北平,结果刚到没多久就怀孕了。他们在北平的三年间,连续生了三个孩子,几乎是一年一个。胡适抱怨江冬秀“睡得比鸡早”,让他没法再熬夜。

两个人就这样过了几年,中间当然不免有性格以及知识层次不同造成的冲突和矛盾。郁闷的时候,胡适经常出外到广和居借酒浇愁,或者到陶然亭和什刹海散心。

江冬秀性格泼辣,自有一股子豪气,她整治胡适这样爱面子、爱惜羽毛的学者,是最拿手不过了。胡适为人谦和,最不愿的事就是与人吵架,尤其是与自己的妻子,所以他的弱点被江冬秀摸得一清二楚。

1923年,胡适在杭州养病期间出轨了,与曹诚英“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

当时,曹诚英也在杭州读书。之前在北京的时候,两个人有互相通过信,对彼此有好感。

此次久别重逢,曹诚英正在心境万分凄凉的当口。

曹诚英成婚后不久她就离开了丈夫,就读“杭州女子师范学校”。她的婆婆对她十分不满,借口曹诚英结婚3年未有生孕,让她丈夫续了小妾。曹诚英见状,毅然与丈夫离了婚。

江冬秀发现两个人的感情后,使出了杀手锏,她以死相逼,拆胡适的往来信件,恨不得拉着胡适到大街上找街坊邻居们评理,吓得胡适噤若寒蝉。

这张照片可以看出江冬秀在家里的地位

随后,在胡适的推荐下,曹诚英去美国读书,4年后回国,先后在安徽大学和复旦大学任教,是我国第一位农学界女教授。

胡适与她渐行渐远渐无书,到后来只字不回。

十几年后,曹诚英结识了一位归国留学生,俩人产生了恋情,岂料江冬秀在男方亲戚中败坏曹诚英的名声,致使男方单独解除婚约,直气得曹诚英要上峨嵋山当尼姑。

可以想见,这事儿让江冬秀如鲠在喉,以至于许多年后她想起这事儿,还能骂骂咧咧。

后来,胡适和其他自己心仪或心仪他的女性相知相处甚至暧昧,终究未曾太“出格”,也没被抓到实锤。

与其说是江冬秀把胡适治得服服帖帖,不如说是胡适自愿这么去做的。家里有个悍妻,那些总想出轨的男人就怕了?不可能的。

事实上,江冬秀也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贤惠。在那个“男主外,女主内”的年代,教育孩子的事基本上是由女性来完成的。

胡适和妻子江冬秀育有三个子女,女儿五岁时夭折,胡适忙于公务,无暇顾及长子胡祖望、小儿子胡思杜。江冬秀酷爱打牌,对于孩子的管教投入的精力少。

1938年,江冬秀带着小儿子思杜在上海避难。期间,胡思杜沉迷于**和京戏中,挥霍无度,手头紧就将家中物品偷出去卖。

远在国外的胡适听到消息后,十分不安,忍不住在信里对妻子指教了一番,但口吻也是非常之温柔:

“冬秀,我盼望你不要多打牌。第一,因为打牌最伤神,你的身体并不是那么结实,不要打牌太多。第二,我盼望你能有多一点时候在家照管儿子;小儿子有一些坏习气,我颇不放心,所以要你多在家照管照管儿子。第三,这个时候究竟不是整天打牌的时候,虽然不能做什么事,也应该买点书看看,写写字,多做点修养的事。”

晚年,胡适对秘书说:“娶太太,一定要受过高等教育的;受了高等教育的太太,就是别的方面有缺点,但对子女一定会好好管理教养的。母亲有耐心,孩子没有教不好的;孩子教不好,那是做母亲的没有耐心的关系。”

虽然从今天的教育理念看来,把教育孩子的责任都推给母亲,显得父亲也挺不尽责,但在那个男女分工明确的年代,江冬秀对两个孩子的教育的确是负有责任的。

最终,胡祖望虽然上过大学,后来旅居美国,但远未达到胡适对他的期望;胡思杜读了两所大学都未能毕业,却染上了不少坏习气。他留在中国大陆,于1957年反右中自杀身亡。

5

胡适对人有多和善多温柔?

李敖说他“讲课时,天冷了,看到女学生坐在窗边,他会走下讲台亲自为女弟子关窗户,这是他的体贴处,但当女学生疯狂地追他的时候,他绝不动心,他只在给张慰慈的扇子上写着:‘爱情的代价是痛苦,爱情的方法是要忍住痛苦’”。

末代皇帝溥仪读了胡适的文章后,非常欣赏。

15岁的他十分想见见这个新派领袖长得什么样,所以一装上电话后,就给胡适拨了一个,让他有空去宫里拜会下“皇上”。

不久,胡适就来到宫里拜会溥仪,两个人谈得很投机。溥仪最后说:“我们做错了许多事,到现在还要浪费国家的钱,心里很不安。我本想独立生活,但老人都反对,因为我一独立。他们就没有了依靠!”

这次会面让胡适承受了诸多批评,也让他生起了对溥仪的同情。不久,溥仪被逐出皇宫,只有胡适极力为溥仪鸣不平。

这种鸣不平,在当时的很多人看来是封建、迂腐,而今天的我们看来,这不过就是一贯的善良罢了。

胡适是一个对待小贩、对待埋汰过自己的人都很温和的人。

有一个街头小贩经常跟胡适讨论国家大事,胡适耐心解答。有时候,他常到胡适的办公室去看他,而胡适出门前,总先写信通知他,以免他白跑那么远的路。

就这么一个细节,试问我们几个人能做到?

鲁迅是个革命性很强的作家,他与胡适立场不同,所以曾用笔“围剿”过胡适多次(在这里顺嘴提一句,我个人既喜欢鲁迅的孤勇刚毅,也喜欢胡适的平易从容)。

鲁迅逝世后,许广平为《鲁迅全集》的出版而四处奔走,却无人愿意帮忙,不得已求助于胡适,胡适马上着手运作。

这种气量,试问几人能有?

胡适出身望族,但一直艰苦朴素。在担任驻美国大使期间,他无论是公款还是私款,能节约一分就节约一分。出门公干,为了省下门前叫出租车要付的小费,他都是跑到大使馆门前大道的拐角处才叫出租车。

试问这种“自觉”,当今几人可比?

胡适谈《贞操问题》时说:“男子嫖妓,与妇人偷汉,犯的是同等的罪恶;老爷纳妾,与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恶。女子为所污,不必自杀。女子的贞操并没有损失。娶一个被污的女子,与娶一个‘’,究竟有何区别?若有人敢打破这种‘迷信’,我们应该敬重他。”

对太太的“三从四德”,就是胡适提出来的。他还把怕老婆的风俗与建设联系起来,说什么凡是怕老婆的,就有实行的希望。

有这等觉悟的人,你说他能对结发妻子狠到哪种程度?

估计也只有遇到胡适,江冬秀能笑这么开心啦。两夫妻在这张照片里都好萌

胡适不过是把每一个遇到的人都当人,包括江冬秀。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比起那些不幸的裹脚老太太,江冬秀何其幸运。

试想,如果江冬秀嫁的不是胡适,以她的个性,下场可能会更加悲凉。若是嫁个渣男,估计还没等她开始撒泼呢,她已经被打得半身不遂了。

6

婚姻需要经营,经营婚姻需要智慧,这话我绝对同意。

经营婚姻,有时需要我们对自我、对伴侣有洞若观火的了解,有时需要有“把对方当人看”的平等心和同理心,有时需要我们有赴汤蹈火的勇气和肝胆相照的义气,有时需要“说一不二”的强势和手起刀落的狠辣,有时需要“睁只眼闭只眼”、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有时需要打落牙齿和血吞的隐忍。

想要成就幸福美满的婚姻,光有这些就够了吗?

远远不够,还需要老天的成全。

纵然你优秀绝伦、才貌双全、厨艺无双,掌握了所有经营婚姻的技巧,但若是对方不够好或者他只愿意对别人好,你也未必能如愿以偿。

挑人的眼光、经营婚姻的智慧,不过就是能给自己增加点“赢面”罢了。“女人把自己修炼好了,嫁给都会幸福”是一句太过理想和绝对的话,婚姻是一场双人舞,一个人舞艺超群有什么用?

一个朋友跟我讲了他身边的一个故事:

他有个嫂子,平生最大的兴趣就是打麻将。除了打麻将,她几乎什么都不干,不做家务、不怎么管孩子。

他哥呢,是个老实人,对这一切选择了容忍,而且一忍就是几十年。老婆不出去挣钱,他去挣;老婆不干家务,他来做;老婆不带孩子,他来带。

很多人劝他离婚,说他离了婚之后随便找个女人都比这个嫂子好。刚开始,他看在孩子份上不离,再后来,他忙得根本没空去考虑自己的事情,习惯了之后,对未来的生活也绝望了。然后,两个人就这么将就着过了一辈子。

我说:“人生什么时候有过真正的求仁得仁?俗话说‘骏马常驮痴汉走,巧女常伴愚夫眠’,有些事情,就像是命运一样,根本讲不清的。”

看胡适和江冬秀的故事,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江冬秀算是那个年代的幸运儿,在婚姻方面至少是求仁得仁了。

跟她同时代的郁达夫的原配妻子孙荃,在郁达夫追求真爱离开她后,终生未再嫁,只用心抚养着儿女们。甚至连郁达夫死去的噩耗,都是在报纸上读到的。

同样是裹小脚的旧式女人,朱安的命运有多悲凉就更不必说了。如果她嫁的是有点良心的旧式老太爷,安心做她的原配,或许结局又不一样。只可惜,她嫁的是鲁迅。

你看,纵然是鲁迅最终选择了许广平,我们也只能给朱安一点同情罢了,并不能指责鲁迅一生不碰朱安“很没道德”。

把胡适和江冬秀能白头偕老归结于江冬秀懂得驭夫,还不如归结到命运更为客观。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家也不必因为自己婚姻美满而觉得自己有多聪颖多牛掰,不必因为自己曾婚姻不幸而觉得自己有多差劲多愚蠢。

还在一起的,该庆幸,因为你的婚姻正被老天祝福着;已经分开的,也该庆幸,因为老天换了另外一种方式祝福你。正在痛苦的,不必太痛苦,老天最终会给你一个答案。

所有的幸福都有它的道理,这个道理关乎努力,关乎智慧,关乎勇气,关乎忍耐,关乎这,关乎那……但再有道理也大不过“老天安排”啊。

胡适妻子江冬秀:第一“驭夫”能手,丈夫外遇后她直接上菜刀

胡适与江冬秀这段包办婚姻的“善终”,一度被认为是“七大奇事”之一。

这桩婚姻最大的“奇”在于:胡适本身,是反封建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的先驱。

一个先驱,拉天下人出“包办婚姻”的坑,自己却待在坑里,这不是最大的“奇”么?

这桩婚姻的另一个“奇”在于,胡适与江东秀二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在世俗眼里皆是不匹配的:胡适是留洋才子,江冬秀却是小脚村姑;胡适俊朗帅气,江冬秀却姿容平庸;胡适气度不凡,江冬秀却举止粗鄙......

正因为两人间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两人刚结婚时,时人就断言:这段婚姻,绝走不了五年。

人们敢如此定论,是因为,在那个时兴自由恋爱的年月,但凡有些本事的男子,都以“反封建包办婚姻”为由,抛弃了原配,如徐志摩、郁达夫、刘海栗等等。

如此的社会背景下,世人都相信:提倡新思想、反对包办婚姻的先驱胡适,一定会选择抛弃小脚的封建太太。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胡适非但未与江冬秀离婚,而且还与她谱写了一段风采别样的爱情传奇。

婚姻,是人类最长且影响最大的契约。

如此重要的契约,很少有人会甘愿一辈子被捆绑,胡适这般学识、才干过人,且对婚姻有要求的人,就更加了。

可见,能让胡适安然待在这座婚姻围城里的江冬秀,绝非等闲之辈。

凡人不可貌相,简单以肉眼能看到的一切来衡量江冬秀,也极不妥当。相比同时期的其他女子,江冬秀才貌或许不惊人,但却很有她的过人之处。

江冬秀喜欢看武侠小说,对书中的女侠有特殊的情结。她一生的种种表现,皆可见其“侠”性。而“侠”字,正是江冬秀与寻常女子最大的不同。

每个人对侠女的定义都不一样,江冬秀用一生,将自己活成了自己心中“侠女”的模样。

江冬秀的“侠”性之一便是:不拘小节,且从来不活在别人眼里。

江冬秀生于1890年,比胡适年长一岁。她与胡适一样,同是安徽人。与胡适定下婚约那年,她才刚刚十四岁,同许多封建时期的女子一样,她缠过足,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因此,她虽身在书香世家,却仅上过几年私塾。

二人的这段姻缘背后,还有一段鲜少为人知的过往。

江冬秀与胡适原是亲戚,但这亲戚仅仅是八竿子打得着而已:胡适的姑婆是冬秀的舅母。

因着这层关系,两家便偶有走动。某年,江冬秀母亲见到年幼的胡适时,因觉得其长相清秀,便一眼相中了他。随即,她就与胡适母亲直接说亲了:“你家适之,我看着不错,与我冬秀若能成良缘,岂不是美事一桩?”

但当时的胡适母亲却颇有迟疑,原因是:一来,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安徽素有\"男可大十,女不可大一\"的说法;二来,江冬秀属虎,虎这个属相,对男人尚可,但若轮到女人身上,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母老虎”一类不好的词了;三来,当时的胡适家已没落,可江家正兴旺,门第上不和。

江冬秀母亲见胡适母亲面有犹疑,便请出了一个关键人物:江村教私熟的先生胡祥鉴。

一心想成就这段姻缘的江母觉得,有胡祥鉴的三寸不烂之舌,这胡母非得同意这门亲事不可。

果然,胡祥鉴这莲花嘴一说道,胡适母亲的态度立马有了改观,她想了想说:“那就拿他们二人的八字给看看吧!”

旧时代看八字,不用说,这事基本就成了。算命先生一看,这生辰八字,一个属兔,一个属虎,生肖合且八字不冲不克,绝配!

于是乎,这桩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让胡适母亲和江冬秀母亲没料到的是,二人这婚事定得虽早,成婚却极晚。

订婚这年,他们都才十四五岁的光景,可等到结婚这年,两人却都几近奔三了。

之所以中间拖了10多年,一是与胡适的“故意拖延”有关,二是因胡适常年在外求学的缘故。

婚姻的仪式虽迟迟未办,但江冬秀却早已成了胡家的一份子。原来,为了方便照顾胡适寡母,江冬秀早已不顾众人反对,在世人异样的眼光里,毅然住进了胡适家。

后来想想,倘不是江冬秀的这一善举,这段婚姻, 还真有被胡适“拖掉”的可能。

胡适留学国外后,随着思想的越来越先进,他对自由恋爱的憧憬也随之加深。国外留学的日子里,他还遇见了一个美好的外国姑娘,这便是后来为他终身不嫁的美女韦司莲。

遇见,懵懂初恋后,胡适写信告诉母亲自己想解除婚约。

胡适的这一举动,让胡适母亲大惊失色。此时已与江冬秀有了感情的胡适母亲,岂会容许儿子娶旁的女子。随即,性子刚烈的胡适母亲立马修书胡适,内容大致是:“不回来完婚,就等着回来参加老娘的葬礼!”

收到信后的孝子胡适,当即就慌了。不日后,他就辞别韦司莲回国了。

回国前,胡适不无伤感地写到:“旧约十三年,环游七万里。”

1917年,胡适回国,再商议婚礼时,胡适竟提出“婚礼上不磕头不拜堂,按西方的仪式办”。胡适的这一新派要求让胡适母亲犯了难,她觉得儿子此举,是在怠慢江冬秀。

江冬秀听到后,竟想都没想便应承了,一如当初胡适提出让她放足时,她一把便扯掉裹脚布一般。

江冬秀的大度,让胡适有些意外,后来,当胡适问向江冬秀时,她不以为然地道:不就是个仪式嘛!

在江冬秀看来,小节从来不算什么。

与胡适在一起,是需要勇气的,当胡适将矮小的江东秀带到自己的社交圈中时,圈内人纷纷对胡适的“小脚太太”投来异样的眼光。

对于这种种,江东秀却选择了视而不见,她始终摆出一副“爱看就看吧,看了又不会少块肉”的架势,这让胡适钦佩,久了以后,周围人自知无趣,便也消停了。

世界就是如此,当你心里不觉得有什么时,任何人都伤不到你。江冬秀可以安然自处于各种异样眼神下,与她强大的内心有关。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便是江冬秀。

江冬秀的“侠”性之二是:大方、洒脱、好打抱不平。

胡适喜欢交友,这是天下人所共知的事,人说:胡适的朋友圈串起来,那就是一部史啊。知交遍天下的胡适对朋友大方,不管是上门借钱的、还是蹭吃蹭喝的,胡适都会一一满足。

这毛病,要换成别的老婆,分分钟就闹开了。

可江冬秀却不以为然,与胡适结婚后,江冬秀便将胡适的朋友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平日里款待吃喝不说,临走时,还经常要送点啥。

有一次,胡适的三嫂子跟江冬秀要皮背心,江冬秀手里没钱,于是,她二话没说,直接就把自己的一件皮袄拆了给她做背心。

胡适能在几十年间一直维持极好的人缘,可以说也多亏了江冬秀。

胡适对朋友两肋插刀,江冬秀同样也是如此。

胡适好友梁实秋夫妇经常出入胡家,久了之后,江冬秀便与梁实秋妻子程季淑成了朋友。

后来,梁实秋为了娶新派小姐,吵着要与原配程季淑离婚,万般无奈下,程季淑只好哭着来找江秀帮忙。

江冬秀听完后,当即就拍案而起道:“这事,我管定了!”

之后,在江冬秀的鼓励下,旧式女子程季淑便与梁实秋打起了官司。

出庭那天,紧张的程季淑等在法院门口,当她看到江冬秀竟连材料都没带时,不禁大失所望。

然而开庭时,程季淑诧异地发现,江冬秀竟早已将要说的备好,法庭上,她字正腔圆、有理有据地替程季淑辩驳,最终,因为江冬秀的帮忙,大文豪梁实秋败诉了。

这桩事件还曾在当时引发了轰动,人们在纷纷赞叹胡适妻子义举的同时,也开始意识到,这个小脚女子非比寻常。

江冬秀的“侠”性之三是:关键时刻绝不手软!

自古文人皆多情,江冬秀的才子丈夫胡适也是如此。

1923年,胡适出轨了。胡适的出轨对象,是才女曹诚英,一个与江冬秀截然不同的女子。

事情发生在杭州,那年,胡适因去杭州养病期间,曹诚英主动前往悉心照顾。此时的江冬秀正带着两个儿子住在北京,所谓天高皇帝远,这种境况下,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不久后,他们就瞒着江冬秀同居了。

仅仅几个月后,曹诚英就怀孕了。

而就在胡适与曹诚英商量对策之际,胡适的“不锈钢铁哥们”徐志摩将二人交往的事“广播”到了北京。

胡适外遇的消息传到江冬秀耳边后,江冬秀瞬间炸毛了。她挥笔给胡适去了一封信,让他速速回京。

胡适见信后知大事不妙,便硬着头皮回京了。

按照原计划,胡适此行是要和江冬秀摊牌且商量离婚,毕竟,人家肚子都大了。

胡适“离婚”二字话音刚落,“虎女”江冬秀就怒气冲冲转身去了厨房。出来时,只见她一手抱着两岁的小儿子,一手拿着菜刀挥舞着道:

“老娘我替你们胡家生娃养娃,你倒好,外边搞女人不算,还要离婚。你要离婚,行,你敢离,我现在就砍死两个孩子再砍死我自己!”

看着挥舞着菜刀的江冬秀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胡适早已吓得面如土灰了。

见胡适这副德行,江冬秀越发气不打一处来,她抡起菜刀就朝胡适甩,要不是在场的亲戚石原皋劝住,当天的胡适真真凶多吉少。

这场惊吓后,胡适便再未与江冬秀提过离婚的茬了。

说回来,江冬秀敢对胡适挥菜刀,与她彪悍的性子有关,某种意义上,她的这一举动也和她的底气分不开。江冬秀的底气是什么,江冬秀的底气说来很稀松平常,那就是:大不了就是死吗,我不怕!

说起来容易,但真真如江冬秀这般“彪悍”到不怕死的女子,世间能有几个?

江冬秀的“侠”性之四是:乐观、坚忍。

胡适是大才子,但大才子并非时时都光鲜,在动荡年月里,胡适也曾落魄。

动荡时期,胡适曾与江冬秀在纽约生活了十来年。这期间,两人一直住在一个破旧的公寓里。

在那个人生地不熟且语言不同的异国他乡,江冬秀无疑是艰苦且寂寞的。平日里,她每天重复做着上街买菜做饭、打理家事的事情,偶尔,她还要应付进门打劫的贼人。

那时候两人的生活很清苦,但江冬秀却从未抱怨过一句。江冬秀自小家境优渥,这样贫穷且事事需要操心的生活,她也是第一次过。但她忍下来了,她不仅忍下了那寂寞和清贫,还用乐观为胡适撑起了一片小天地。

那十来年里,为了缓解胡适的压力和寂寞,江冬秀经常烧好吃的“徽州菜”,“徽州锅”、等,宴请同乡来家里吃饭聊天。

每每这时候,胡适满是阴霾的脸上,便开出了花。

江冬秀的“侠”性之五是:永远坚守本心。

仗剑走天涯的侠女,若不能一直坚守自我,定会在路上迷失,自也不能成为真正的侠女。但凡侠女,首要之一便是:能守住自我。

自我的最大组成部分是“本心”,在漫长的婚姻里,江冬秀一直守着她的“本心”。

即便胡适成就再大,官职再高,江冬秀眼里:他一直都只是自己的夫君,仅此而已。所以,终其一生,江冬秀都未曾刻意去逢迎过丈夫。

江冬秀从不为任何人轻易改变自己,哪怕这个人是她的丈夫。

没啥文化,没事,那玩意也不见得有啥用。不会穿衣打扮,没事,那玩意又不能当饭吃。不会交际应酬,没事,没事,通通都没事。

因为一直坚守本心,所以江冬秀从来未曾在婚姻里迷失过,她懂得:婚姻的本质是爱和理解。其他的,都不紧要。

江冬秀爱胡适,且懂得用胡适想要的方式去爱他。

胡适喜欢书,从来将书看得很重。

抗战时期,胡适与江冬秀分居两地,逃亡时,江冬秀一度寄人篱下,自顾不暇,但她却始终带着胡适的七十箱书。

战火纷飞间,所有人都忙着保命的时候,她却带着丈夫的七十箱书逃难。而这一切,仅仅因为她知道:这些书是丈夫的命根子。

后来,看到那跨越战火的七十箱书时,胡适热泪盈眶。后来,胡适满怀感激地给她写信,说,

“北平逃难出来的教书先生,都没有带书。只有我的七十箱书全出来了。这都是你一个人的大功劳。”

荣华富贵等,从来与婚姻无关,只有爱和理解等,才是婚姻的最重要部分。这些,有过少人能懂呢?

而要懂,又何其简单:守住本心便可,本心守住了,万物的真相便也在眼前了,如此,岂会迷失!

如此侠气的江冬秀,已然是她自己心中的“侠女”了。如此侠女,拥有完美婚姻,自是情理之中。

江冬秀与胡适的婚姻,看似不般配,实际却堪称完美。

世间,宠老婆的男子千千万万,但如胡适这般宠妻的,真真少有。

江冬秀不通文墨,一次她给胡适写了一封家信,胡适看到那封满是错别字的家信后,竟宠溺地写到:

“病中得妇书,不满八行字;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

江冬秀喜欢搓麻将,平日里,只要得空,她便呼朋引伴地开始搓麻将。对于妻子的这个“不良嗜好”,胡适不仅不恼,反而很支持地说:

“ 我太太最好,她去做她的(搓麻将),我做我的(做学问)。”

晚年,经济有了好转后,为了方便妻子搓麻将,胡适竟不惜一掷千金多买了一个房子:专门用来供江冬秀搓麻将。

这还不算,为了哄妻子开心,江冬秀搓麻将找不到“腿”的时候,他还丢下自己的学问,来陪着江冬秀搓麻将。最后,胡适竟一不小心把自己陪成了一个“赌徒”。

为了名正言顺地宠妻,他甚至发明了一套近乎怪异的“怕太太”系列言论。

胡适曾公开调侃说自己是“怕太太委员会的委员长”,他也是古今中外唯一一个主动去为“怕太太寻找科学理论”的人。

胡适专程收集了大量关于怕老婆的故事、漫画和笑话。收集完后,他公开表示:

“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里,只有德国、日本、苏联三个国家没有怕老婆的故事,所以凡是有怕老婆故事的国家,都是自由的国家,凡是没有这种故事的国家,都是或集权的国家。”

胡适甚至还自豪地说“怕老婆的都是高端人群”,晚年,被调侃为何如此“怕太太”时,胡适笑着道:

“ 太太年轻时是活菩萨,怎好不怕,中年时是九子魔母,怎能不怕;老了是母夜叉,怎敢不怕!”

胡适甚至还将自己的“怕太太”轶事,写进了诗文里。

对于妻子江冬秀的爱,文人胡适从不吝惜表达,即便在碑文上,我们也能一窥胡适的“爱妻细节”,胡适修祖坟时,曾在碑文上书:

“两世先莹,于今始就。谁成其功,吾妇冬秀。”

秀恩爱秀到自家祖坟上的,想来,除了胡适,应该再无他人了。

相比时期其他不得善终的包办婚姻,胡适与江冬秀无疑可以被称作“典范”了。

而这段感情之所以能圆满,除了与胡适本人的良善有关外,根本原因在于:江冬秀本人,配得上最好的爱!

有一句很俗气的话叫“你若盛开,蝴蝶自来”,这话用在此处可以叫:你若真修好了自己,最好的一定会到来。

原创爱情故事:《驭夫有术》(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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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叫沈秀,出身江城望族,家世显赫,外祖父曾位至翰林。

书香门第家的女子,理应知书达礼,学识渊博。奈何我却目不识丁,还裹着一双小脚。

当然,不是我不愿读书,而是大家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其实,有没有文化对我来说不重要,相貌美丑也不重要。

算命先生说过,我长得这叫一张旺夫脸。日后谁娶了我,不仅高中状元,还能光耀门楣。

所以,阿娘从不担心我嫁不出去,一心只想为我挑个好夫婿。

15岁那年,阿娘带我到望城远房舅婆家探亲。好巧不巧,14岁的顾珩之也随其母来看望舅婆。

顾珩之称舅婆为姑婆,他家住在宣城。沈家与顾家虽算得上亲戚关系,但从未走动过。

常听家中长辈夸我大哥沈毓“才比子建,貌比潘安”。

如今见了顾珩之,我只觉他比我大哥还好看。尤其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更是显得眉清目秀、文质彬彬。

“爱珍,你儿子看上去真不错,不知道有没有婚配呀?”

我一脸惊讶地望向阿娘,她正和顾珩之的母亲蒋爱珍低语着,不知打的什么主意。

“宝珠姐,你说珩之啊,他就是一个书虫,整日待在学堂里,才14岁,马上要跟他二哥一起去沪城读书,娶妻生子还早着呢!”

提起儿子,顾母满脸骄傲。

“爱珍你看,我家小女沈秀,跟你家珩之年龄相仿,不如我们结个亲家,好亲上加亲,你觉得怎么样?”

阿娘边说边指向我,顾母也转头看过来,我一脸害羞地赶紧低下了头。

我在堂屋听他们大人讲着话,顾珩之那会儿正好去柴房帮舅婆搬柴做饭,不然我俩同时听到简直要尴尬死了。

“宝珠姐,你眼光可真好,珩之这孩子,长得一表人才不说,还博学多才,爱珍家上门提亲的都快把门槛踩断了。”

“阿香嫂子,忙你的去。”顾母对着这位叫阿香的中年妇女连忙说道,然后转头又和我阿娘继续聊着:

“宝珠姐,你家乃高门大户,这阿秀一看就是个好女子,只是我们顾家如今落魄了,实在高攀不起!”

“看你这话说的,比起顾家,我们这小门小户才叫高攀,谁不知道顾钦夫顾大人的威名,想当初你们家老爷又当官又经商,从籍籍无名的小商贩到朝廷重臣,那才叫了不起。如今顾老爷虽不在人世,可他的儿子倒是继承了他的衣钵,日后前途大着呢!”

阿娘一番话说的顾母心里乐呵呵的,她顺势拉起对方的手继续说道:

“依我看,不如让珩之和我家阿秀定个亲,一来珩之可以继续外出读书,哪怕再读个十年八年,阿秀都可以等他;二来能和顾家结亲,阿秀能够觅得一个如意郎君,也是我沈家的荣幸。”

“这样也行,宝珠姐,回头你将阿秀的八字给我,我找算命先生看看,他们二人若真有缘,我也不拦着。”说着,顾母便忙活去了。

阿娘听到这话,喜的不得了,冲我笑个不停。

我对顾珩之印象虽不错,但也只是单纯认为他好看而已。谁知阿娘竟起了让我俩定亲的心思。

不过,自古婚姻大事应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也不好说什么。

饭桌上,大家边吃边聊,不是夸顾珩之才华横溢,就是夸我温柔娴雅。我们俩日后若成为一对佳偶,定羡煞旁人。

我反正是看出来了,也听出来了大家有意要撮合我和顾珩之。当然,顾珩之比我更聪明,他应该也懂。

我偷偷瞄向顾珩之,看看他有什么反应,结果他一脸平静,好似什么都没听到。

饭后,一行人便出去听戏去了。

顾珩之和其母坐在前方最左侧,我和阿娘则在中间坐着。我正看得津津有味,阿娘突然一把将拉我过去,对我耳语道:“阿秀,你喜欢顾珩之吗?”

阿娘问的太直接,我一时半会不知如何回答,只好低头不语。

“阿娘看人的眼光很准,顾珩之是个可塑之才,日后你若嫁给他,定能安安稳稳过一生。”

“阿娘,你说什么呢?才见一面,八字都没有一撇,你就让我嫁给他,也不怕别人笑话。”

“阿秀,这你就不懂了,虽说好饭不怕晚,良缘不怕迟。可是当下遇到了优秀的男人,一定要先下手为强,不然被别人抢走了,还有你什么事呢!”

“可是,阿娘,你没听说向顾家求亲的人都踏破了门槛!”

“所以,这更加证实了顾珩之是个难能可贵之才。放心吧阿秀,阿娘一定会让他娶你。”

整场戏我听得心不在焉,满脑子想的是若顾珩之真不喜欢我,阿娘又能使什么手段让他娶我呢?

2

从望城舅婆家回到江城后,阿娘便很快托人将我的生辰八字送到了宣城顾家,着手安排我与顾珩之的亲事。

然而,媒人很快带回消息:八字不合,不宜缔结姻缘。

原来,顾珩之的母亲找了位厉害的算命先生看我俩的八字,顾珩之属狗,我属鸡,我俩属相命中相克。若强行包办婚姻,日后生活在一起,怕真是“鸡飞狗跳”、“鸡犬不宁”。

此外,顾家认为我年长顾珩之一岁,有悖于当地传统“宁可男大七,不可女大一”。

虽然顾家推却的有理有据,可阿娘始终不信这个邪,她又在江城重新找了位神算子来破解,并将八字不合的化解方案送去了顾家。

我大哥沈毓见阿娘如此执着,很是不屑,直言不讳道:

“阿娘,为何非让阿秀与那顾珩之定亲,人家都已经回绝了,就表明对阿秀无意。再说了阿秀才15岁,离嫁人还早着呢,我们沈家要财有财,要权有权,想娶阿秀的人多着呢,又何必非顾珩之不可!”

“你小子懂什么,越是不图钱财、不图权势的人才越可靠,阿秀确实不愁嫁,可你看看有多少人是盯着沈家的地位、财产、名利的,若让阿秀嫁给贪财之人,倘若有一天沈家没落了,没有娘家撑腰,你的妹妹能有什么好下场。”

面对大哥的不解,阿娘一语中的,直指要害。大哥还想说什么,但看阿娘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只得选择闭嘴。

其实,关于婚姻大事,我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因为我信阿娘。她当初就是不顾众人反对,非要嫁给我阿爹这个穷书生,并甘愿在家相夫教子。

十年后,我阿爹高中贡士,从此一路官运亨通,而且绝不纳妾。阿娘为此过上了好日子,才有了今天富甲一方的沈家。

也许,阿娘是从顾珩之身上看到了当年我阿爹的影子,所以她想让我也拥有这份运气。

只是,我阿爹深爱阿娘,我对顾珩之有好感,但顾珩之好像并不喜欢我。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的姻缘我也不想要。

于是,我鼓足勇气对阿娘说:

“天下男子多的是,如果顾家实在不愿意,就不要勉强了。否则未来的夫君不喜欢我,哪里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阿娘看出了我的忧虑,她努力安慰我:

“阿秀,顾珩之现在才14岁,哪里懂得情情爱爱,他现在满脑子就想读书,那就让他考功名去。阿娘让你们定亲,的确看中了顾珩之的家世、才学和人品,虽然顾家没有沈家富裕,可咱们不缺钱,只缺一个可靠的人,顾珩之就是那个娘要为你找的人。”

“可是,即便定亲了,他将来要是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非要和我退婚,那我岂不是再不好嫁人了。”

“你担心什么,有沈家、顾家在,他就是有那贼心,也没贼胆,否则他辛辛苦苦考取的功名将丧失殆尽,顾珩之是个大孝子,断然不敢拿父母的名声以及自己的名声以身试险。

还有啊,你记住,男人虽然爱美人,但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那可是万里挑一。日后,你得好好学学,如何抓住一个男人的软肋,一旦拿捏住了,即使他再花心,也只钟情你一人。”

如果把男人比作猎物,我阿娘一定是个高级猎人。

就冲她把我爹拿捏得死死的,而且沈家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都被她打点的妥妥当当。

我爹没有后顾之忧,自然平步青云。

所以,我的婚姻大事由阿娘做主,我绝对放心。

之后,我便不再担忧,只需静静等候阿娘的好消息。

一个月后,媒人从顾家捎回口信,将择日安排我和顾珩之的定亲仪式。

我不知道顾家是怎么同意这门亲事的,也许是碍于我官家小姐的出身,又或许是沾亲带故。

只听媒人说,顾珩之的母亲蒋爱珍接受了化解方案。

不过,她提出让菩萨代为作主,能不能选到我看天命。

于是,顾母便将我和其他前来向顾家提亲姑娘的八字,一起放在灶君神龛里,请灶王爷来定夺。

其他姑娘的八字与顾珩之都合,唯有我不合。

若是一起放在灶君那里,家里倘若生什么事故,那一定是我的原因,我跟顾珩之只能是有缘无分了。

幸运的是,过了20多天后,顾家一切依旧顺顺利利,连一只碗都没有摔碎过。

然而,顾母心里对我仍有顾虑,她决定从这些姑娘中任选一个作儿媳。

只是巧的不能再巧了,她正好拿到了我的八字!

起初,顾母看上去有些失落,可随即马上喜笑颜开,并大声直呼“天意如此”。

随后,我和顾珩之就这样在双方长辈的见证下,互换庚帖,签订婚约,成功定亲了。

将来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两家谁都不得随意悔亲,否则将受到社会舆论谴责。

定亲当天,顾家备好佳肴美酒,盛情招待了沈家亲眷及媒人。

此外,顾家还专门请了照相馆的师傅,为我和顾珩之照了一张合影,留作纪念。

我只记得当时自己笑得特别开心,顾珩之却始终面无表情。

也许,在顾珩之心里,我并不是那个让他一眼倾心之人。

但,我坚信自己一定会成为他最好的良配。

3

定亲两个月后,顾珩之远在沪城做茶叶生意的大哥顾守之,看到科举制度废除,考取功名无望后,便回到宣城。

他计划将家中最小的幼弟——顾珩之,带到沪城的新式学堂继续念书。

顾母蒋爱珍闻讯,喜不自胜。尽管她23岁守寡,就和这个儿子相依为命。

如今纵是万般不舍,她也不能阻碍儿子的前途。

蒋爱珍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她深知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所以,在顾珩之很小的时候,她就在石板上教儿子认字。

顾珩之满6岁后,就把他送到私塾。

她总是比别人多交三倍学费,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老师给儿子逐字逐句讲解意思。

自从顾家老爷顾钦夫离世后,顾家家境便日渐窘迫。

为了供儿子读书,蒋爱珍多次变卖自己的首饰。

他想让儿子考取功名,成为像他父亲顾钦夫那样的大人物。

现今世道固然有变,然读书和学习永远是改变命运最廉价的捷径。

顾珩之和他大哥临走那天,我和顾母一起送他到车站。

我不知该送他些什么,木梳、香囊、玉佩等等这些都不太合适。

毕竟我俩只是定亲,年龄还小,尚未培养出感情。

顾珩之喜欢看书,我便用阿娘给的零用钱,去书店随便买了一套著作。

看到书的那一刻,顾珩之颇感惊喜,冲我笑了笑,并礼貌性地说了声“谢谢”。

那是顾珩之第一次对我笑,顿时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明朗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顾母反复叮嘱顾珩之:

“你要去到更大的世界了,做娘的也帮不了你,唯有靠你自己去闯荡。但是娘要送你四个字—学会求助。”

看着母亲泪眼婆娑的样子,顾珩之于心不忍,不停安慰着母亲:

“放心吧娘,儿子长大了,知道怎么照顾和保护自己。”

同时,顾珩之也不忘嘱咐我道:

“沈秀,我不在家的日子,我娘就麻烦你多帮忙照看照看。日后我出息了,定好好答谢你。”

“咱们都已经是一家人了,说什么谢不谢的,你就放心读书去吧,珩之,我会好好照顾你阿娘的。”我信誓旦旦承诺道。

在船夫的催促下,少年顾珩之告别了母亲。

船渐行渐远,可岸边那个尽显沧桑的慈母,还在微风中不时挥手眺望。

顾珩之外出求学后,我阿娘便让我搬去顾家住上一段时日,方便照顾顾母。

即使很不舍离开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沈家,可阿娘告诉我“御夫必先悦其母”,将来我若想得到顾珩之的真心,必须先讨好他的母亲。

只有俘获顾母芳心,顾珩之早晚会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在大哥沈毓的陪同下,我来到了顾家。

一路上大哥唠叨不停,不是埋怨阿娘赶鸭子上架,这么着急把我送出去。

就是指责我,女孩子家不知道害臊,跟阿娘沆瀣一气,生怕自己没人要似的。

我只好一遍又一遍的告诉大哥,我喜欢顾珩之,真心愿意嫁给他,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惜,大哥这才默不作声。

一进顾家大门,眼前的萧瑟与那日定亲热闹的场面成鲜明对比。

大哥沈毓担心不已,怕我在这里吃苦头。

我倒是一脸欢喜,拉着顾母的手,“婆母、婆母”叫个不停。

大哥把我的行李安顿好,并嘱咐我要好生伺候顾母,也拜托顾母对我多些包容,如有哪里照顾不周,请多担待之类的话。

说完,我就赶紧让他走了,实在啰嗦。

我大哥沈毓受过新式教育,反对包办婚姻。

当年阿娘为他物色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但大哥誓死不从,非要娶自己看上的女子为妻。

那女子读过书,很有才华。可阿娘嫌弃她的出身,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

谁知大哥在外和那女子私定终身,并生下一子。

最后阿娘看在孩子的面上,很无奈的接纳了我这位嫂子。

大哥清楚文人的傲骨,他断定顾珩之此生不会钟情我一人,所以嫁他还不如找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

可我同他一样啊,也只会选择自己所爱的人相伴终生。

我只把当下过好就行了,至于未来怎样,全看造化吧!

4

我和顾珩之虽未拜堂成亲,可内心早就把自己当做了顾家儿媳。

一边悉心照料顾母的生活起居,一边和顾家族人搞好关系。

像我这样的官家大小姐,原本在家可以继续过着娇生惯养,养尊处优的生活。

可眼下,不会扫地的我,竟也会自觉拿起笤帚,上上下下打扫顾家庭院。

顾母或顾家大嫂做饭的时候,我也在一旁帮忙烧火。

阿娘此前担心我模样生的不俊俏,又怕嫁到婆家后好吃懒做。

即便娘家再富裕,也很难得到男人的真心。

所以,她说我只能找个自己喜欢的,并且男方人品靠谱,负责任,有担当,如此才能相伴终生。

顾珩之正好具备这几点,阿娘这才到处打点,帮我促成了这桩姻缘。

起初还真以为是菩萨选中的我,后来阿娘偷偷告诉我,她找人买通了宣城的算命先生。

那先生弄了一份八字破解方案交给阿娘,让阿娘送到顾家。

同时,算命先生亲自指导顾母祭祀完灶君,最后悄悄把神龛里其他姑娘的名字全部换成了我的。

所以,顾母无论怎么选,我都是顾家“命中注定”的儿媳妇。

得知真相后,我并不开心,甚至有些埋怨阿娘。

我怕顾珩之将来知道了,不仅对我心生怨恨,而且很有可能会抛弃我。

阿娘让我放一百个心,她说要真有那么一天,我跟顾珩之也早已儿女成群了,他的涵养和学识断不允许抛弃妻子。

我们这点小伎俩,说不定他日还能成为一段佳话呢!

事已至此,我只能接受阿娘为我安排的命运。毕竟,顾珩之的确是我喜欢的人。

既然已经觅得如意郎君,日后我只要当好贤妻良母,让大家挑不出错,顾珩之自然也没理由休我。

宣城顾家族人很多,顾珩之却没几个至亲,只有顾母和他相依为命。

虽说他还有两个兄长一个长姐,但皆非一母同胞,且长姐早在他出生之前就嫁出去了。

几年前,顾家大哥和大嫂离开家乡前往沪城接管家族茶叶生意。

目前留在顾家老宅和顾母住的只有二哥二嫂一家。

顾母见我如此勤快,嘴巴又特会哄人,打心眼里喜欢我,逢人就夸找了个好儿媳,祖上冒青烟了。

街坊邻居也忍不住赞叹,纷纷说顾珩之这小子有福气。

不过,有人听了这话十分不爽。

整日在家不是摔鼻子瞪眼,指桑骂槐,就是拿孩子出气。

此人就是顾珩之的二嫂梁素芬。

梁素芬心胸狭窄,喜欢搬弄是非,常常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

有一次,我好心给她的两个孩子一人做了一身衣服。

结果她一句谢谢没有,反倒说:

我当什么高档货,大户人家小姐选衣服的眼光,也不过如此。更无语的是,她转手把我买的衣服送人了。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一片好心得不到回应,反而还令我一个头两个大。

从那之后,我便有意与梁素芬保持距离。

梁素芬见我不搭理她,继而将矛头对准顾母,指责她这个后妈只会管教自己的儿子,不是亲生的,就不管。

然而,不管梁素芬怎样胡闹,顾母都不和她争吵,而是在一旁默默做自己的事情。

最后,梁素芬直到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唱不下去了,才肯罢休。

那时,我总以为顾母懦弱,不敢同人争对错。

后来,得知她的种种遭遇,我才明白,她才是顾家最聪慧的女人。

5

说起来,顾珩之的母亲蒋爱珍也是个苦命的女人。

她出生贫寒农家,18岁被许配给快50岁的官老爷顾钦夫作填房。

当时,蒋爱珍的母亲极力反对这桩婚事。虽然顾钦夫时任三品知府,财力雄厚。

可他实在太老了,比蒋父蒋母年纪还要大一点。

此外,他的原配去世后,留下两子一女,长子、长女都比蒋爱珍大,这继母可不是那么好当的,蒋母十分担心女儿嫁过去受欺负。

看着这位比自己父亲年纪还大几岁的男人,蒋爱珍的确犹豫不决。

毕竟,顾钦夫快到知天命的年纪,身体不由人,能不能生孩子,他能陪自己过多少年都是未知数。

可是,现实容不得蒋爱珍多加顾虑。

看着一贫如洗的家和捉襟见肘的生活,以及10岁尚未念书还在给地主放牛的弟弟。

蒋爱珍实在不忍心一家人继续在贫穷中煎熬。

于是,她做了此生最大胆的一个决定:嫁给大自己32岁的顾钦夫!

想清楚后,蒋爱珍拍拍母亲的肩膀,笑着说道:

“娘,你和我爹不是一直想要青砖大瓦房,还有弟弟一直渴望读书,这下不就都有了。”

其实,蒋爱珍愿意嫁给顾钦夫,不单单只图顾家有钱。

她此前早就听过顾钦夫的大名,知道他是一名红顶商人。

不仅茶叶铺子经营得好,而且在治理黄河水患上曾立下汗马功劳。

此外,他还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关掉了许多烟馆和赌场。

那时,许多老百姓因吸食身体变得消瘦,从而忽略掉自己的营生。

为了找钱买,轻则典当衣物家具,重则卖掉自己的妻儿。

即便烟民没有被疾病夺去生命,最终也会因身体衰竭而亡。

顾钦夫为官清廉深受百姓爱戴,只要他呆过的地方,烟馆和赌场,统统不敢开门,拯救了许多沉迷的人,令其迷途知返。

若不是这位官老爷垂垂老矣,家中关系复杂,又怎会轮到蒋爱珍一个农家女来做官太太呢!

所以,蒋爱珍觉得能够攀上顾钦夫这棵大树,实乃自己的幸运。

再加上顾钦夫为人可靠,她深信嫁到顾家后,自己绝对不会受委屈。

就这样,蒋爱珍执意嫁给了顾钦夫。

蒋家也因此得到了一大笔彩礼,一家人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

对蒋爱珍来说,顾钦夫除了年纪大一点,其他方面都无可挑剔。

他不仅是一位暖心体贴的好丈夫,还像父亲一样处处疼爱她,对她呵护有加,关怀备至。

另外,顾钦夫还特别嘱咐家中子女,要时刻尊敬这位年轻的继母。

蒋爱珍嫁到顾家的时候,顾钦夫的长女——22岁的顾凝之已于两年前嫁人,19岁的长子顾守之即将娶妻生子,也帮父亲打点家产和生意。

15岁的次子顾信之刚刚下学,在自家茶叶店铺当学徒,将来准备继承父亲衣钵。

顾钦夫的老父老母也都在几年前相继离世,所以顾家的人际关系没有外界想象中的那么复杂。

如今夫妻恩爱,蒋爱珍只需同几个继子继女搞好关系,就能做好顾家的当家主母。

可毕竟顾钦夫三个孩子的年龄都与蒋爱珍不相上下,而且都有自己的生活。

蒋爱珍想跟他们拉好关系,实属不易。

好在,他们对蒋爱珍并没有多大的敌意,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客客气气地过着。

一年后,顾家宅院双喜盈门,长子顾守之将相爱了两年的恋人胡秋玉热热闹闹娶进家门,蒋爱珍也顺利怀孕并诞下了她此生和顾钦夫唯一的儿子——顾珩之。

母凭子贵,顾钦夫将掌家大全交给了蒋爱珍,她逐渐坐稳了顾家主母的位置。

由于年轻时忙于事业,顾钦夫陪伴原配以及孩子们的时间少之又少。

如今50岁的他再度得子,对这个最小的儿子,顾钦夫格外珍视,不愿错过幼子成长的每一个瞬间。

通常,处理完公事后,顾钦夫就马不停蹄地往家赶,不是陪年幼的顾珩之玩就是教娇妻顾爱珍读书识字。

那段时间,是蒋爱珍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丈夫有为,膝下有子,天伦之乐,不过如此!

可是,这种幸福的日子只过了四年,顾钦夫就因病撒手人寰。

蒋爱珍除了伤心还是伤心,因为失去主心骨的孤儿寡母,在这个偌大的家族里,根本没有一席之位。

尽管,丈夫顾钦夫离世前,立下遗嘱:

茶叶营生由擅长经商的长子顾守之接管;农村上千亩田地租金由次子顾信之收取;钱庄里存的十万两银子所生的利息,作为一大家子的日常生活开销,等幼子顾珩之年满20岁后,十万两银子归顾珩之所有;现住的这套大宅子不得转卖,由大家共同居住,所有权归三个儿子。

然而,蒋爱珍看似什么都有,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丈夫走了,从此以后,她只能依附儿子为生,并立誓要将儿子好好培养成才。

顾钦夫生前为每个子女考虑的都非常周全,倘若大家安分守己,踏踏实实过日子,这些财富几辈子都花不完。

然而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辛辛苦苦经营了几十载的产业,不久的将来,都会被一一败光。

6

顾珩之的大哥顾守之为人宽厚,精明能干,大嫂胡秋玉勤俭持家,心胸宽厚。

反之,二哥顾信之则完全就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

他整日吸食,游手好闲,不思进取不说,还沉迷**。

顾钦夫死后不到一年,他就把祖上留下的上千亩农田输个精光。

并且仍不思悔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拿去典当换成赌资。

最终,顾信之输得欠下一屁股债,被债主四处追讨,东躲西藏。

债主们找不到顾信之,便来顾家宅院找他的继母蒋爱珍要钱。

蒋爱珍也是没办法,只能好生招待那些债主,想办法凑一点是一点。

可那些只是杯水车薪,无奈之下,她只好求着顾家大哥顾守之帮忙,才将顾信之的债务全部还清。

看着继子不务正业,蒋爱珍愁眉不展,为了让顾信之过上正常人的日子,便四处张罗,帮他讨了个老婆。

当时,方圆十里根本没有姑娘愿意嫁到顾家,哪怕顾信之长得仪表堂堂,但名声早已败坏,正常人家根本不会将女儿嫁给这样一个嗜赌成性之人。

所以,只能找穷苦人家的女儿。

18岁的梁素芬幼年丧父,母亲改嫁,跟着大伯一家生活。

然婶母经常冷落她,犯错时总对她冷嘲热讽。

婶母的冷漠和恶意,让梁素芬感到非常无助和孤独。

当媒婆许诺嫁到顾家,能得到50两彩礼钱,婶母二话不说,直接替梁素芬答应了这门亲事。

梁素芬也极度想要摆脱那个所谓的冰冷的家,所以在一点儿都不了解未来丈夫的人品下,就稀里糊涂把自己给嫁了。

顾信之成家后,确实老实了几年,大哥顾守之见他浪子回头,便让他重新帮忙打理茶叶铺子。

蒋爱珍以为顾信之有了老婆孩子,算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没想到又开始跟着狐朋狗友出去瞎混,赌瘾死灰复燃。

顾信之整日不着家,没钱过日子,梁素芬就跟他吵架,吵得厉害,两人大打出手,梁素芬气得扔下孩子就跑了。

看着两个哇哇大哭的孩子,无奈之下,蒋爱珍只好四处去把梁素芬寻回来,负担起她们娘仨的生活。

顾信之终究为他的烂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不仅把大哥顾守之的两间茶叶铺子输了,还捅出一个大窟窿。

当债主纷纷找上顾家,这次顾家上下再也没有人去救他,任由债主将他的一双腿给打残废了。

瘫痪在床的顾信之,总算是彻底悔悟了,可又有什么用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之后,大哥、大嫂伤心之下远赴沪城经营茶叶生意,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顾家从此家道中落,远在沪城的大哥大嫂时不时也会接济一下。

随着顾珩之慢慢长大,展现出了自己过人的天赋。

起初,大哥大嫂打算让顾珩之跟着他们在沪城经商,认为男人迟早要出去挣钱养家。

可蒋爱珍觉得儿子有读书的天资,不允许顾珩之过早踏入社会。

倘若顾信之当年好好读书,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就这样,在蒋爱珍的请求下,14岁的顾珩之跟着大哥顾守之奔赴沪城求学。

眼下,顾家宅院看似平静,实际波涛汹涌。

丈夫双腿残废,失去劳动能力,梁素芬将一切怪罪到婆婆蒋爱珍身上。

她一遍又一遍的说着风凉话:倘若是她自己的亲生儿子,还会这样见死不救吗?

为此,梁素芬不顺心的时候,不是拿孩子出气,就是指桑骂槐,搞得家里总不安生。

蒋爱珍什么也不说,任由她闹,只是默默做好饭,把大家的生活照顾好。

梁素芬不光和蒋爱珍吵,她看大嫂胡秋玉也是各种不顺眼。

每次过年大哥大嫂一家好不容易回来玩几天,看着大嫂浑身上下散发出珠光宝气,梁素芬就横鼻子竖眼睛的,总能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将大家弄得不欢而散。

蒋爱珍实在气不过的时候,就撂下一句:再不消停,以后你们就单过!

梁素芬这才闭嘴,丈夫成了残废,假如婆婆再不管,她哪里还有好日子过。

至少跟着婆婆,不愁吃不愁喝,还能帮忙看孩子,每月也能从大哥那里领点零花钱。

梁素芬虽然不聪明,但也不傻。

蒋爱珍为继子顾信之一家可谓操碎了心,先前为了帮他还赌债,蒋爱珍将家里能卖的都卖了。

最后捅的这个大窟窿,顾守之都无力搭救,更何况她一个老妇人呢!

总不能把自己的亲儿子卖掉去救他这个不成器的继子吧!

只能说,人各有命,自己不好好做人,谁都保佑不了你!

梁素芬整天没事找事,在外总说蒋爱珍是个狠心的继母,对继子见死不救的时候。

顾家族人没有一个人搭理她,反而都骂顾信之活该,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自寻死路不说,还祸及家人。

他这种狗改不了吃屎的人,双腿不废,天理难容!

自讨没趣的梁素芬,心里憋着一口气,等着出大招。

7

我在顾家一住就是五年,期间勤勤恳恳做事,任劳任怨照顾婆母。

顾珩之也即将完成学业。顾母说,等他回来,就尽快安排我俩的婚事。

我满心欢喜,等着做顾珩之的新娘。

上次见顾珩之,还是半年前他放寒假回宣城过年。

那时我和他只匆匆见了一面,彼此什么话都没说,我就被阿娘派人接回江城沈家了。

只一眼,我的心便被这翩翩少年给勾走了。

此时的顾珩之,早已褪去了年少时的稚嫩与青涩。

一身银灰色的洋装,将他修长挺拔的身姿衬托的无比俊朗,周身散发着一股成熟与稳重的魅力。

其实,我挺想跟顾珩之多待一会儿,一起聊聊天的。

但阿娘说,没过门,我和他不能单独相处。

因此,每当顾珩之离家时,我便被送去顾家。等他从沪城回来,我就又被接回沈家。

很快,这种被送来送去的日子就要结束了。

等我嫁给了顾珩之,就无需顾忌那些规矩,可以永远陪在他身边了。

可是,木棉花开的时候,顾珩之没有回来,只寄来了一封信。

信中他表达了对顾母的思念,还说自己马上就要去法国深造。

同时,顾珩之也第一次在信中提到了我。

只是,他说自己此次出国,短则四五年,长则七八年,归期未知,不愿耽误我的青春。

假如我执意要等,希望能去学校接受新式教育,不然将来二人没有共同话题。

我失望地回到沈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阿娘。

顾珩之的行为让阿娘很不满,她怕顾珩之出国后,就拴不住了。

假如他在法国一直待着不回来,把我的年纪拖大了,对我也很不利。

于是,阿娘向顾家提出,顾珩之出国前必须先跟我成亲。

但是,消息还没来得及送到顾珩之的手里,他就已经登上了前往法国的客轮。

阿娘问我愿不愿意等顾珩之,我立刻点点头,脸上微微泛起红晕。

谁知阿娘有点想打退堂鼓,向我说出了她心里的担忧。

“阿秀,当年我替你相中顾珩之,觉得他为人可靠,颇有才华,但没有料到他会出国。尤其是顾珩之现在已经成年了,因为你们没有感情基础,再加上一直分隔两地,假如他将来在国外遇到了喜欢的女生,坚决向沈家退婚的话,阿娘怕你伤心。所以,现在我们沈家主动提出退婚,是最好的时机。毕竟,你已经20岁了,早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大好的年华切莫不可被顾珩之给耽误了!”

我理解阿娘的良苦用心,但我早已认定顾珩之是我未来的夫君,并不想放弃,于是告诉阿娘,

“我喜欢他,我愿意等。顾珩之也没说不要我,他让我去上学,免得将来结婚了没有共同语言。我也相信顾珩之,而且婆母很喜欢我,就算顾珩之想反悔,但无论如何都过不了婆母那道关的。”

婚是阿娘当初执意给我定下的,如今她也不好意思再强行给我退掉,只能尊重我的意愿。

于是,阿娘将我送到江城女子新式学堂,在那里接受中西结合教育,希望我能成为一个知书识礼、秀外慧中的大家闺秀。

奈何,我对国文、地理、医学这样的课程,根本提不起来一点兴趣,上课如同听天书。

尤其还讨厌写字课,我一点儿读书的头脑都没有,我只擅长洗衣烧火做饭,勾毛线衣,纳鞋底儿。

住在顾家的时候,我就经常跟婆母一起做这些事儿。

但学校也不是一门喜欢的课都没有,像手工、烹饪这些课,我还是挺期待的。

尤其烹饪课,可以说我是无师自通。老师们尝了我做的饭菜,没有一个不竖大拇指的。

有个老师还开玩笑说,“沈秀,你不需要靠男人养活了,凭这门手艺去开家饭店,保证生意每天火爆。”

那个时候,整个社会风气开放,每个人都在追求所谓的、自由,自由谋生,自由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甚至不婚。

但不是人人都会如此,尽管知识分子留洋成风,可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西装革履,仍然还有人身着传统的长袍马褂。

尽管年轻人都喊着“不要包办婚姻”,可依然有人在遵循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就像顾珩之,他满腹经纶,才华横溢,出国留洋,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他也曾遇到过令自己心动的女生。

可他终究没有突破传统,追求自由。没有不仁不义,弃我于不顾。

我等了顾珩之八年,被待婚成了老姑娘,常常被乡里乡亲嘲笑。

这期间还有街坊邻里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谣言,称顾珩之在国外已经结婚生子了。

对于这些,我是一个字都不信,我只信顾珩之的人品。

无论外界怎么说,只要顾家没来退婚,我就有理由等他。

就这样,一直等到28岁,终于等到了他娶我的那一天。

8

27岁的顾珩之从法国拿到博士学位,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我成亲。

婚礼当天,红烛高烧、宾客如云。

由于顾珩之的大哥顾守之临时有事,没来得及赶回来,就由我哥哥沈毓做主婚人。

顾珩之一身正装打扮,帅气逼人。

我则身穿一席大红嫁衣,头上插着珠花,看起来喜气洋洋。

顾珩之看向我的时候,稍微愣了一下。

之后,我们四目相对,朝彼此鞠了三个躬。

洞房花烛夜,顾珩之握着我的手,温柔地承诺,“沈秀,谢谢你等了我这么久,今后定不负你。”

不久,顾珩之被聘请为燕京大学的教授,我跟着他一同前往北平生活。

顾珩之多次劝婆母跟我们一起去北平,可婆母怕自己一走,二嫂梁素芬更加有敌意,说她偏心,宁愿跟着亲儿子去享福,都不留下来帮忙照顾瘫痪的继子一家。

临走前,婆母反复叮嘱,让我们相互好好照料。

她还在我耳边小声说道,“要是怀孕了,珩之不晓得怎么照顾你,就托人把你送回来。”

我赶紧低下了头,羞得满脸通红。

在北平,我和顾珩之生活的很幸福。

我们虽然谈不上特别恩爱,却也是相敬如宾。

白天,他在学校上课,我就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周六周日休息,有学生、朋友来家里请教、做客时,我就做上一桌好吃的饭菜招待大家。

众人都夸赞顾珩之娶了个贤内助,每每这个时候,满面笑容的他,就会谦逊地摆摆手,“哪里,哪里。”

我接连为顾珩之生了两个儿子,孩子小的那几年,我带着他们回到宣城,跟婆母一起生活,和顾珩之短暂两地分居。

这期间,忙碌了一生的婆母去世了,顾珩之急急忙忙赶回来送终。

母亲的葬礼上,他痛哭流涕,恨自己忙于工作,没来得及好好尽孝。

那一刻,我看到向来尖酸刻薄的梁素芬也在悄悄抹眼泪。

不知道她是真伤心,还是后悔生前没有好好待婆母。

多年来,婆母对他们继子一家的好,远远超过了亲生儿子,梁素芬心里是一点数都没有。

他们只知索取,从未想过自己是否也应具备赡养义务。

人总是在失去后,才知道珍贵。不过,再也没有人会像婆母那样无条件伺候他们一家了。

处理完婆母的丧事后,顾珩之带着我和两个儿子,来到北平生活。

随着两个儿子渐渐长大,都去学校念书了,我的生活稍微轻松许多。

不想又怀孕了,顾珩之希望是个女儿。

我生产那天,他站在门口,一直像念经似的祈祷:生女儿,生女儿,生女儿。

如他所愿,果然生了女儿,顾珩之为她取名阿慈。

都说女儿是父亲贴心的小棉袄,阿慈自幼跟顾珩之比较亲近,遇到任何事都喜欢找爹爹。

但是,顾珩之越来越忙了,他跟朋友在杭城办了一家报社。

有时候,在杭城一待就是好几个月。

阿慈想爹爹的时候,总拉着我去找。可我要照顾三个孩子,哪里有时间找顾珩之。

我从未想过顾珩之会背叛我,他是那么有文化,有涵养,有原则的一个人,即便有人提点我,顾珩之在杭城跟一个女人关系不正常,我也没有怀疑过。

因为他一直以来就深受女人欢迎,但从未越轨。所以,我在想那是不是一个误会。

再加上那段时间阿慈一直在咳嗽,我也没空去理会那些流言蜚语。

没想到,一个叫姚蔓菁的女人竟然找上了我。

她说是顾珩之的情人,还怀了她的孩子,还说顾珩之很爱她,对我没有爱情,希望我能离婚,成全她和顾珩之。

接着,那个女人甩出了一纸离婚协议书,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久久不敢相信。

直到看到顾珩之的亲笔签字,确认那是他的字迹,我立即撕碎了那张纸,然后狠狠给了那个女人一巴掌,“做情人嚣张到这个份上,简直找死!”

她试图还手,被我一把按住,“赶紧给我滚,不然我弄死你。”

那几天,我心痛的无法自拔,难以置信。

我想亲自去问问顾珩之,到底是不是真的!

可阿慈的咳疾越来越严重,我必须带她去医院治疗。

我不会写信,只能托人帮我带口信到杭城,告诉顾珩之女儿病重,盼他尽早回家。

过了快40天,顾珩之才回来。

他回来的时候,我们唯一的女儿,年仅三岁的阿慈已经死了,死于严重的急性肺炎。

我亲手掩埋了阿慈,没有通知顾珩之。

顾珩之跪在阿慈的坟前,哭的泪流满面,怒斥我,女儿死了为何不告诉他。

我冷笑一声,“你那时恐怕正陷在姚蔓菁的温柔乡里吧,姚蔓菁来挑衅我,是你允许的吗?我托人告诉你阿慈生了严重的病,你舍得回来吗?现在表演什么慈父,简直虚伪至极!”

顾珩之一声不吭,我继续嘲讽道:“顾珩之,你就是一个伪君子,这么多年,我错看你了!”

我头也不回地走了,顾珩之没有追上来,也没有回家。

不知道他是心里有愧,还是真的绝情。

就连女儿的死也没让他回心转意,他再次去了杭城。

9

我到处托人打听姚蔓菁的来历,最终,我和顾珩之相识多年的一个朋友,不忍看到我们这个家继续支离破碎下去,把真相告诉了我。

原来,姚蔓菁是二嫂梁素芬的表妹。那时,她因为反对包办婚姻,来到杭城读书。

顾珩之正好在杭城办报社,于是二嫂写信给他,拜托帮忙照顾一下自己的表妹。

顾珩之一表人才,温文尔雅,学识渊博,深深吸引了姚蔓菁。

姚蔓菁年轻貌美,冰雪聪明,颇有才气,顾珩之对她也很欣赏。

于是,他们二人在杭城一起游山玩水,赏花喝茶,畅谈文学。

最后,不顾一切地相爱了。没多久,姚蔓菁也怀孕了。

顾珩之答应姚蔓菁会回家跟我离婚,可迟迟不敢摊牌。

毕竟,我和他还生有三个孩子,想断不是那么容易能断的。

我相信顾珩之绝不会,也不敢让姚蔓菁来找我。

可顾珩之犹豫不决,不代表姚蔓菁自己不会偷偷来找我。

知道这一切后,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像以前一样,静静等着顾珩之回家。

以我对顾珩之的了解,他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绝不会允许有私生子的存在。

假如他执意要娶姚蔓菁,还会回来找我的。

不出所料,一个月后,顾珩之回来了,带着和先前姚蔓菁拿的一模一样的离婚协议。

我不识字,让他念给我听。

顾珩之小心翼翼的读着,“……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自愿脱离夫妻关系……膝下两子由父亲顾珩之抚养,随同母亲沈秀生活,父每月支付50银元……自离异后,双方恩断义绝,割切根蒂,从此脱离夫妻关系。嗣后男婚女嫁,各听自由,两不干涉。”

顾珩之念完后,我一脸平静的告诉他,不用这么麻烦。

于是,我把两个儿子从房间里拽出来,又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告诉顾珩之,离婚有损名誉,不如直接丧妻,然后他可以续娶。

不过,两个儿子是我生的,我要一起带走,这样没有人可以连累他,他可以放心大胆地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姚蔓菁白头偕老。

接着,我把菜刀架在儿子的脖子上,绝望地对顾珩之说,“这辈子就当从来没有遇见你,下辈子也不要再见你了。”

两个儿子吓得哇哇大哭,顾珩之也吓得双腿发软,连忙夺下我手中的菜刀,抱着我求饶,“对不起,阿秀,我不离了,我被冲昏了头脑,我混蛋!”

从那以后,顾珩之再也没有提离婚的事儿,也退出了杭城的报社,带着我们一家去了沪城。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跟姚蔓菁说的,总之,姚蔓菁最后选择了堕胎。

我们谁也没有再提起过。

但我内心的伤口却从未愈合过,那件事就像一根刺一样,深深扎在我的心里。

尤其是每次清明回宣城给婆母扫墓时,二嫂梁素芬总有意无意的在我和顾珩之面前提姚蔓菁。

她说姚蔓菁又重新找了个男朋友,那人出身良好,最主要就是未婚,且两人非常投缘,已经订婚了。

此外,梁素芬还不忘为自己摆脱嫌疑,“我早就跟她说过,找男人千万不能找有家室的,不然肯定要吃大亏的。你看,现在多好,郎才女貌,简直绝配!”

梁素芬的话,让顾珩之沉默不语,不知道他心里是不是还在想着姚蔓菁。

但是,我只知道,我不会放过她了。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犯下的错,付出一切代价!

于是,我暗中差人来到姚蔓菁的婆家,四处散播她与顾珩之曾经的过往。

姚蔓菁未来的婆家听说此事后,气得直接单方面取消了婚约。

梁素芬质问是不是我干的,我撂下一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此后,梁素芬再也没在我面前提过姚蔓菁。

听旁人说,姚蔓菁去峨眉山出家了,我心里的怒气才消了一半。

另一半,在顾珩之那里得到了弥补。

以前总是我仰仗顾珩之,可自那之后,顾珩之处处呵护我,听从我。

我不让他从政,以免陷入泥淖,他就老老实实当个教书匠。

我不让他喝酒,他此后滴酒不沾。

我喜欢看小说,他到处托人去很远的地方给我买。

我喜欢打牌,学校家属院禁止打牌,他专门在校外给我租了间屋子用来打麻将。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过去的事,我逐渐看淡了,也释怀了。

我不知道顾珩之这辈子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不过,这个问题俨然不再重要了,无论爱与不爱,我们都已经走到了白头。

男人欲成大器,人脉次之,修炼鬼谷子这八字真言,注定是人上人

男人欲成大器,人脉次之,修炼鬼谷子这八字真言,早晚飞黄腾达,注定是人上人!

一、“益”字真言

鬼谷子纵横捭阖的智慧,其根本在于利己。鬼谷子认为,男人欲成大器,在和他人打交道时,关系太近,他人受损,自己跟着遭殃。而关系太远,他人得利,自己就很难分享到利益。所以,要想真正做到利己,和人打交道时,经营人脉次之,关键就在于一个“益”字,也就是亲近有益之,远离有损之人远离,只有这样,才能守身保利。

二、“借”字真言

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男人欲成大器,同样离不开对天时地利人和的借助,许多人认为,人和就是人脉,是可以借助的,但像天时地利这些事情不是人力所能借助的,但鬼谷子却认为,世间万物的变化都是有规律的,大道也不例外,只要能够窥测出其中的变化规律,那么,天时地利人和,都能够借来一用,这也就是鬼谷子“借”字真言的要义。

三、“诚”字真言

男人欲成大器,必须谨守一个“诚”字,做到以诚待人、以诚做事。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诚”字始终是中国人引以为傲的传统美德。鬼谷子说“诚以其可转危为安,救亡使存也”,可见“诚”的重要性。做事讲究诚信,待人也要有诚心。所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得人莫过于地心,以诚待人,必会使人心甘情愿地对你敞开心扉。

四、“游”字真言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那么,有没有办法吃到免费的午餐和天上的馅饼呢?鬼谷子认为,也是有的,那就是具备游说的本事,也就是要有一副好口才。这绝非虚言,在古代,游说本领高的男人,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帮。而在现代社会,男人欲成大器,虽然不能光说不练、只说不干,但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说话水平,同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探”字真言

古人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男人欲成大器,人脉次之,但不是说人脉不重要。与人相处时,一定要善于剖析对方的心,拥有一双慧眼看准人心,懂得用理性去看透、断准一件事、一个人,那么,对于世事的驾驭将了然于心。在鬼谷子的智慧中,探知人心的识人术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鬼谷子认为,要想真正认识一个人,需要通过语言探知他的喜好和厌恶,揣摩其心意,进而投其所好,如此,往往就能操控人心、赢得人脉。

六、“智”字真言

男人如果没智慧,即使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皆备,也不可能成大器,即便侥幸取得一定的成就,最终也肯定会以失败告终。因此,鬼谷子认为,男人欲成大器,就必须具有博大精深的智慧,拥有操控人心的谋略,而这种智慧和谋略,除了通过书本和向他人学习外,最重要的还是在实践中不断磨练。

七、“藏”字真言

鬼谷子说:“圣人之道阴,愚人之道阳。”就是说圣人运用谋略的原则是隐而不露,而愚人运用谋略的原则是大肆张扬。鬼谷子的捭阖之道,就是要充分把自己的不足和弱点展现给对方,迷惑对方,使对方放松警惕心,最后再把最强硬的一面露出来,一举攻克对方。男人欲成大器,也需要懂一些低调的智慧,要懂得隐藏锋芒,谨慎从事,切莫因为锋芒毕露而为自己带来祸端。

八、“决”字真言

“决”,即决断,决策。鬼谷子认为,决疑断难,是游说策士们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他们所应具备的主要技能之一。决断,同样也是男人成大器的关键。不过,要做出正确决断并不容易,因为事物总是千变万化,机会也稍纵即逝。对此,鬼谷子提醒人们:“度以往事,验之来事,参之平素。”意思是借鉴往事,研究现状,预测未来,才能做出正确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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